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在保持现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介绍,今后兑换特许机构开办业务将获得三个方面便利。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将兑换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兑换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业务等事项。三是进一步减证便民,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来源:新华社、中国财富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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