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波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永波请求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2017年1月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孙永波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来源:东北网
孙永波简历
孙永波,男,汉族,1956年10月生,浙江诸暨人, 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副总警监。
1974.12—1975.04解放军浙江省金华军分区衢县中队战士
1975.04—1976.09武警安徽省蒙城县中队文书
1976.09—1978.03安徽省公安厅武警处内勤
1978.03—1981.07公安部武警干部大队一中队书记(其间:1981.02—1981.07中央团校学习)
1981.07—1983.05公安部政治部直工处干部
1983.05—1985.10公安部机关团委副书记(1985.05副处级)
1985.10—1990.02公安部政治部机关干部处副处长
1990.02—1993.02公安部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处长
1993.02—1994.07公安部政治部办公室主任(副局级)
1994.07—1997.07公安部政治部人事局副局长(其间:1996.05—1997.06挂职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7.07—1999.02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党委书记(正局级)
1999.02—2001.06公安部人民公安报社社长兼党委书记(1997.09—2000.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1.06—2003.07公安部政治部宣传局局长
2003.07—2005.11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局局长、公安部新闻发言人
2005.11—2008.06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办公厅主任(其间:2007.06—2008.06挂职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8.06—2008.07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老龄委主任
2008.07—2016.05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老龄委主任,省妇儿工委主任,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省禁毒委主任,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6.05 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省老龄委主任,省妇儿工委主任,省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省禁毒委主任,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6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孙永波的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清远编辑: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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