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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中国巨额罚金应惠及消费者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5-02-13 11:13:08   作者:gdqy

高通中国巨额罚金应惠及消费者

[编者按:高额罚款不能归于财政就落袋为安了,降低的版税费用率产生的利益不能全部落入中国移动设备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腰包。反垄断的目的和落脚点是让消费者得到好处。否则,就失去了反垄断的目的之一。]

原标题:[亦观察] No.399 高通高额罚金应惠及消费者

中国监管部门对高通历时15个月的调查终于有了结果。

高通周一发表声明称,发改委判决该公司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并表示该公司并未对此判决提出异议。声明称,高通被处以人民币60.88亿元(约合9.75亿美元)罚款。另外,发改委还为中国手机厂商使用高通芯片设计的版税费用设定了条款(2月10日 大公财经)。

15个月前高通被中国发改委进行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性调查。发改委曾突击搜查高通北京和上海公司,调查手机制造商、芯片制造商和其他相关企业。其主要内容包括:“以整机作为计算许可费基础”、“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等。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事实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是由来已久的。

从中国2007年《反垄断法》刚通过,便有很多中外厂商指责高通;在日本、欧州和韩国等高通也分别接受过调查。

这次高通被监管部门高额罚款人民币60.88亿元,创造了中国反垄断调查的历史之最,占2014财年高通全球销售额的3.67%,占中国销售额的7.4%。大有与国际接轨的味道。更为关键的是,对高通不是以罚了之,而是为中国手机厂商使用高通芯片设计的版税费用设定了条款。无论这个版权费用条款是否合理,一个事实是都比高通借助市场支配地位漫天要价要好的多。毕竟中国反垄断工作处在起步阶段,仍很“年轻”,能够做到此已经着实不容易了。

对高通涉嫌垄断处罚落地,会带来和产生哪些影响呢?当然,对高通影响最大。对高通的影响是正反两个方面的。9.75亿美元的罚款肯定是一笔不小费用。或多或少都将对高通财务产生一些影响。但是,从仅仅占高通营收3.67%的比例,与高通从垄断中获取的高额利润相比较,是少之又少的。

对高通的正面影响大于负面。高通受到高额处罚,为何反而说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呢?经济中最大的风险在于不确定性风险。长达近15个月的调查迟迟不能落地,对高通来说就是最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并且这种不确定风险已经发生了。高通在以技术创新推动无线通讯向前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一个典型的靠专利权收许可费来盈利的公司。

而在中国的反垄断官司迟迟不能了结,使得被授权客户观望等待中大量流失,并且给了移动芯片后起之秀的台湾联发科技(MediaTek)趁机鸠占鹊巢的机会。失去客户、失去市场是企业最大的痛点,高通已经拖不起中国这场反垄断官司了。

这也就是高通在中国国家发改委尚未公布处罚结果之前,率先将处理结果公布出来的原因。消息披露后,高通股价在纽约市场的盘后交易中有所上涨。市场的反应最为真实,这说明市场投资者将这个高额处罚落地消息当作是高通的利好。

当然,高通也不能高兴太早。其真正的风险还在后头。中国对其反垄断调查落地,开出高额罚单,极有可能成为欧洲、韩国和日本等地区对其调查处罚的示范和样本。真正的风险是迫使高通降低高昂的手机专利费用,从而使高通可能面临来自全球市场的跟风压力。不过,隐约感到财大气粗的高通对这个中国人感到是天价处罚的罚单,反而并不是那么害怕和担心。

高通中国巨额罚金应惠及消费者

这里面还需理顺几件事情。有担心高通被中国监管部门高额处罚后,会不会离开中国市场?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这个担心也是没有必要的。根据高通2014年财报显示,全球销售额为264.9亿美元,在中国(含香港)的销售额高达132亿美元,占比高达50%(2013年和2012年分别是49%和42%)。

无论如何都不会因为占其营收3.67%的罚款而离开中国。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移动通讯市场蛋糕,高通绝不会傻到白白让给别人。

中国监管部门对高通高额处罚了,也为中国手机厂商使用高通芯片设计的版税费用设定了条款。那么,中国消费者能否很快享受到比以前价格低的消费电子商品呢?高额罚款不能归于财政就落袋为安了,降低的版税费用率产生的利益不能全部落入中国移动设备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腰包。反垄断的目的和落脚点是让消费者得到好处。否则,就失去了反垄断的目的之一。

还需要思考的是,对一些世界高科技企业如果贸然采取强势反垄断做法,也会影响到本国经济发展和高科技技术的引进和创新。一定要权衡把控好反垄断与效率和创新的关系与尺度。经济学家发现,集中度高的行业有时会有出色的表现。也就是说,尽管静态地看,集中度高的行业的效率较低。

然而动态地看,这些行业却具有较高的效率,并且其动态的高效率要远远超过静态的低效率。考虑英特尔、微软、苹果和波音公司等,它们拥有可观的市场份额,但是他们仍保持高度的创新性,并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近段时期,起码美国政府对其涉嫌自然垄断行为可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值得年轻的中国反垄断工作思考。对微软、苹果、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等这些企业或多或少的自然垄断行为,应该保持最大的容忍度。在反垄断与效率创新矛盾之时,还是应该保护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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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经济学者,注册高级咨询师,著名专栏作家,知名网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