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2月31日讯 中国三大商品交易所发布元旦期间风控措施提示投资者注意防范市场风险。提示分别如下:
郑洲商品交易商所
一、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二、2015 年 1 月 5 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结算时起,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其他上市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2015年1月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对于夜盘,12月31日(周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月5日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月5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若2014年12月30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6%,涨跌幅度限制仍为4%;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7%,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5%;
白银、天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铜、铝、锌、铅、线材、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2015年1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6%,涨跌幅度限制仍为4%;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7%,涨跌幅度限制仍为5%;
白银和天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8%,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和整倍数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FU15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12月31日,交割日为2015年1月5日、6日、7日、8日和9日。请会员单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交割意向,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数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对于夜盘,2014年12月31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5年1月5日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石油沥青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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