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9月16日讯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布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名誉侵犯案的终审判决,终审判决维持了原有判决,认定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李连达针对天士力公司及其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存在不实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至此,这起长达5年的名誉权之争终于尘埃落定。
据悉,该案源自2009年,李连达当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经他实验证明,天士力公司所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天士力公司根本就没有对复方丹参滴丸做长期的毒性研究”。该报道被媒体披露后引发轩然大波,天士力股票出现了急骤下跌并被迫停牌,虽然该事件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召开新闻发布会并予以澄清,但据天士力公司介绍,“企业已经遭受了惨重的经济损失”。
为此,天士力于2011年将李连达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后经相关部门调停,天士力公司撤诉。但据天士力方面介绍,随后在多种场合,李连达继续诋毁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天士力被迫于2013年2月第二次提起诉讼。
2013年12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天士力胜诉,李连达不服提起上诉。今年9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据天士力相关负责人向网易财经表示,李连达并没有对复方丹参滴丸进行临床试验,不存在李连达所称“他做药理实验证明复方丹参滴丸不良反应发生率高”的事实,因此李连达发表的涉及复方丹参滴丸不良反应发生率的言论缺乏客观性。此外,天津药物研究院等机构对复方丹参滴丸所做的长期毒性试验,其结果证明李连达称复方丹参滴丸未做长期毒性试验的言论与事实相悖。
公开资料显示,复方丹参滴丸是复方中药制剂,亦为天士力公司的“明星”产品,具有活血化瘀,理气止痛功效,常用于治疗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胸闷、心前区刺痛等。目前是国家医保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国家基药低价药品目录品种。2010年复方丹参滴丸成为全球第一个通过美国FDA二期临床试验的复方中药制剂,目前正在全球多中心展开三期临床试验。(陈俊宏 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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