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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福喜70亿罚款不靠谱 食药监局:等法院判决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7-25 15:32:19   作者:gdqy

网易财经7月25日讯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曝出变质肉料丑闻后,上海市公安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3日依法对公司负责人、质量经理等5名涉案人员予以刑事拘留。有媒体称,福喜可能面临天价罚单,而对于这张罚单金额,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可达70亿元以上。今日,网易财经致电上海食品药监局和法律人士,均得到回复称70亿的说法“不靠谱”。

日前,叶檀发表博文表示,“上海福喜年销售额达到7亿元,如果证据证明其违法经营达一年以上,则处罚可达70亿元以上,这对上海福喜是毁灭性打击,靠原材料低成本与员工低薪所获得的可怜利润将毁于一旦。”

叶的根据是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第85条:“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十种情形,将受到如下处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如果按照叶檀的测算,上海福喜面临的这张最高罚单可谓“天价”,相比之下,2009年因三聚氰胺事件三鹿集团被判罚金为4937万多元,还抵不上这张罚单的百分之一。

网易财经为此致电上海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听说此事后付之一笑,“这是怎么测算出来的?”当继续求证罚单金额时,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说不准,还需等待法院判决。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经济法教授李友根向网易财经表示,“70亿罚单”的说法不严谨。首先,《食品安全法》第85条中罚款的基数是“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在上海福喜事件中指的是腐败变质肉类原料总金额,而非该公司年营业收入总额。开出70亿罚单的唯一可能性是上海福喜全年销售所有肉质产品都是腐败变质商品,但根据目前的调查结果不是这样。其次,罚单开出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的5倍还是10倍,或者是取其中间值尚未可知,这有赖于相关主管部门对事件严重性的判断。

李友根还表示,2009年起,更具约束力的《食品安全法》取代了《食品卫生法》,可以说法律规定比较全面,但是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疏失,比如违法信息未公开、监管部门不严谨、不能依法处罚等,导致问题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违法企业“在商言商”,追求非法利润,导致内部管理制度无法践行,此时企业自律就显得过于理想化了。

李友根尤其强调主管部门“运动型监管”向“常态型监管”过渡的必要性。一方面,监管部门应鼓励直接受害人的消费者举报投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另一方面,要学习国外经验,对违法经营企业“逮住一家就严处”,形成“杀鸡儆猴”的效应。此外,食品安全还有赖于行业协会维护声誉的内部监督和媒体监控。(周炎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