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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调整存贷比考核口径 银行获更大信贷空间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6-30 21:12:45   作者:gdqy

网易财经6月30日讯 在月初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公开表示考虑调整存贷比结构之后,今日银监会正式宣布调整存贷比考核口径,分别对分子、分母进行了减项和增项。

银监会称,为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特下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下称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要求,在近年已实施的存贷比分子扣减支农再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对应贷款,以及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基础上,再扣除以下三项。

包括:一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二是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三是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上述贷款具有明确稳定的资金来源,无需相应的存款资金进行匹配。

此外,分母(存款)的计算口径方面增加两项,一是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二是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

银监会方面表示,其中,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是银行的稳定资金来源:外资法人银行相当一部分资金来源于母行存放,将其中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计入。可以促进外资银行充分运用境外母行提供的稳定资金拓展业务,支持我国实体经济发展。

对此,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向网易财经指出,此次存贷比调整的意义很大,从分母来看,有一些最核心的角度被考虑进来。

“而从分子扣除的6项来看,包括小微三农这些方面,我们也做过测算,大体来讲,多数银行的贷存比会有所下降,提供一定的信贷空间,同时也缓解了贷存比压力。”宗良称。

宗良进一步表示,存贷比考核口径的调整,从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有效将资金投向希望发展的领域,在当前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背景下,很有价值,能够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同时也为定向降准做了政策配套。(胡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