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5月19日讯 今日上午,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 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三项自贸试验区内保险业监管新举措,涉及机构、业务、高管等领域。
据了解,《通知》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备案后会员公司可以自主使用,这是中国保险监管领域首次允许行业协会作为条款报备主体。
《通知》还提到,允许航运保险营运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取消在沪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再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此外,保监会还首次取消了对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事前审批。《通知》显示,取消自贸试验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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