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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股民索赔案获受理 距起诉已时隔一年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4-10 01:56:46   作者:gdqy

网易财经4月9日讯 在时隔一年后,投资者起诉绿大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最终得到了法院的受理。今日,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网易财经表示,自己所代理的11位绿大地投资者起诉案件已经得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缴纳诉讼费,案件正式获得受理。

在去年的4月11日,许峰向昆明中院提交了投资者起诉绿大地证券虚假陈述案的诉讼材料,其代理的首批投资者索赔案共有11位投资者,标的共计103万元。

“据了解,现在其他律师所代理的绿大地索赔案件同期也获得了受理,时间差别也不会太大。此次正式受理,将会掀起一个绿大地投资者的索赔小高潮。”许峰表示,从自己接触的投资者来看,索赔数额非常大,估算下来两三千万都不止,如何赔偿还要看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

2013年,昆明中院判决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等罪名,判决绿大地前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何学葵犯欺诈发行股票罪等罪名,同时对责任人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作出相关刑罚。随后,因绿大地欺诈发行而造成巨大损失的广大投资者纷纷要求提起民事赔偿。

许峰表示,最终可能会由绿大地之前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何学葵来承担实际赔偿。“总体赔偿数额很难估算,但绿大地可能会有一个方案,就是由何学葵来赔偿,可能会倾向于这样。因为除了对原有绿大地股东的保护,还要考虑对现有绿大地股东权益的保护。”

据了解,该案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15年4月4日。许峰表示,从现在开始一年之内,以下两类投资者均可提起诉讼,在2011年3月18日前买入,2011年3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绿大地股票的投资者;在2010年3月18日前买入,2010年3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绿大地股票的投资者。(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