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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取消楼市限售 这难道是什么新的政策吗?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8-12-19 11:34:47   作者:凌

  12月19日消息,据悉昨日(18日)下午,山东省菏泽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5点要求的同时,还提出“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据悉此次,通知提出,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通知还提出,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不再监管,其它企业在现有的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一半执行,最低可放宽到监管额度的10%。同时,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帐户后,不再要求项目监管资金达到既定监管额度后,才可提取,只要求留存够监管资金比例,即可使用。在主体结构封顶控制节点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可以凭银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顶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抵扣监管额度最高为30%。对于具有回迁安置房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根据安置房投资额度及建设形象进度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对于菏泽市取消新购住房限售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菏泽此次取消限售政策信号意义极强,可以认为是2018年楼市政策放松的第一枪,其意义和2014年南宁北部湾取消限购的意义类似,都是楼市政策从紧到宽松的重要变化。

  山东省菏泽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5点要求的同时,还提出“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通知提出,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通知还提出,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不再监管,其它企业在现有的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一半执行,最低可放宽到监管额度的10%。同时,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帐户后,不再要求项目监管资金达到既定监管额度后,才可提取,只要求留存够监管资金比例,即可使用。在主体结构封顶控制节点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可以凭银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顶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抵扣监管额度最高为30%。对于具有回迁安置房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根据安置房投资额度及建设形象进度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目前,对于菏泽市取消新购住房限售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菏泽此次取消限售政策信号意义极强,可以认为是2018年楼市政策放松的第一枪,其意义和2014年南宁北部湾取消限购的意义类似,都是楼市政策从紧到宽松的重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