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时,要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纳入登记发证工作范围内。
这是国家各部委层面成立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以来,首次五部委联合发文,标志着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步入新的阶段和高度。
被社会高度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很多时候被狭义地理解为“房地统一”或房地产税等房地产改革。国土部相关人士介绍,我国最大的不动产家底在农村地区,此项工作是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也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
这项工作的推进也着实不易,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表示,其中涉及了巨大的财力、人力、物力耗费。与此同时,在测量土地之时各地的差异很大,农村人口众多,亲缘关系复杂,为确权经办机构提出了很大挑战。
避免政策一刀切
今年已经过半,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涉及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各项进程都在紧锣密鼓赶制之中。
五部委的《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也可以避免增加群众负担,减少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这样也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
《通知》也同时提出,要以服务和支撑登记发证工作为切入点,兼顾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其次,要考虑到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为避免政策“一刀切”,各地在制定政策和指导意见时,应以化解矛盾、应发尽发为原则。
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
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表示,首先,农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第一步需要测量土地大小,不同的村庄、农户的土地差异较大,而且土地的边界并不明确,就算按照较为精细的比例尺也难以准确测量,因此容易因为土地的测量产生纠纷,导致工作进展困难。
“其次,在农村宅基地问题上也存在确权的难题,随着人的生老病死,祖辈留下的宅基地在理论上该收归国有,但是地方的习俗与传统大量导致一个宅基地由儿辈甚至孙辈继承的问题,这也导致了确权工作的难度较大。”蔡继明表示。
即便如此,五部委的通知也表明,农村农地确权要做到应发尽发,立足长远。各地要优先选择房地合一地区开展房地一体的登记发证试点,为全面铺开工作积累经验。
确权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为了推动这一工作,组织、制度、资金的保障是环环相扣的。《通知》也强调了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落实,各级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继续发挥效力。
其表示,要发挥各级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作用,充分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牵头负责,与同级财政、住建、农业、林业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
为了保障经费落实,相关地方政府要按照2013年、2014年中发1号文件要求,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就是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原来由住建部、国土部、农业部等部门多头管理,而现在则是由国土部牵头成立了专门的不动产登记局来完成这项工作,原先多头管理时存在的利益割裂的问题得到了协调。
地方现在也沿着这个路径,建立由国土部门牵头的协调领导小组,得以把权能完善,接着才是推动工作。
“当然,外界可能认为,这是一场土地盛宴,农民的土地登记之后,可以进行交易,可能会形成农村的土地交易市场,一些小产权房也会得以转正,这个估计需要运行一段时间,国家也会相应跟踪盯紧政策的落地,但有些结果也不会像外界说的那样,例如小产权房,其本身的性质没有改变,也不会带来变相转正的说法。”杨认为。 (记者 赵飞飞 陈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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