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兴科技”)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28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1,284,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0,055,200股。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5月22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76
吴太兵
2
08*****877
深圳市亿兴投资有限公司
3
08*****864
深圳市家兴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5月22日。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487,840
38.7378%
18,892,704
50,380,544
38.737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9,796,660
61.2622%
29,877,996
79,674,656
61.2622%
股份合计
81,284,500
100.00%
48,770,700
130,055,200
100.00%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30,055,2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633元。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