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分;“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分;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分。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分;“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分。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分;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过失处罚由部门根据过失的事实表现填写《工作处罚单》,《工作处罚单》由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由各部门每月上报工资单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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