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把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作为环境治理的“风向标”,将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作为突破口,围绕扬尘污染、异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农村纳污坑塘、“散乱污”企业排查、机动车及施工机械“冒黑烟”、涉医疗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城市黑臭水体、危险废物等10方面,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10个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全面排查、精准治理、严格监管、有效整改。同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还坚持“刀刃向内”,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严查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开展严防执行政策“一刀切”行为专项整治,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为群众和基层排忧解难。行动开展以来,拿出了一系列有力度、有声势的实招硬招,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环境变化。【郎凤娥 省环保厅动向专栏转发】
聚焦群众“痛点”,以“10+1+1”专项整治解民忧,持续提升群众环境幸福指数
省生态环境厅把专项整治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把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让群众享有更多蓝天白云。2019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轮次执法检査专项行动,特别是6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月、VOCs专项帮扶整治、蓝天保卫月、秋冬季攻坚行动等系列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6、7、8、9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全部为35微克/立方米以下,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2013年国家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的历年同期最好水平。6至10月份,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2.0%,PM2.5、PM10、S02浓度分别下降4.0%、2.9%、14.9%。聚焦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乡镇饮用水水源调査,2019年1-10月,全省74个国考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断面个数为39个,占总数的52.7%,比去年同期上升4.1个百分点,优于年度目标5.4个百分点。聚焦农业农村治理,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14100个村庄生活污水乱排乱倒实现有效管控。
紧盯“十项治理”,一个一个找准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把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作为环境治理的“风向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搜集网民反映,举全系统之力围绕扬尘污染、异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农村纳污坑塘、“散乱污”企业排查、机动车及施工机械“冒黑烟”、涉医疗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城市黑臭水体、危险废物等10方面,开展了10个专项整治行动,对突出问题坚持全面排查,分类细化整治内容、聚焦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要求,分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各个击破。
“沧州任丘市石门桥镇庞许庄村北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接到群众举报后,省生态环境厅派出执法人员就群众举报“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进行了突击夜查。经查,群众反映的6家“散乱污”摊点利用养殖场为掩护进行违法生产,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于典型的“散乱污”企业,严重污染环境,现场触目惊心。
目前,省生态环境厅责令任丘市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责成当地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对涉嫌“散乱污”的企业严格执行两断三清。任丘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展开再排查、再整治,彻底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隐患。
衡水市昔日近八千泥坑污塘变“清池”。为推进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向纵深开展,针对农村坑塘因为管理不到位成了垃圾场、臭水坑,污染环境、困扰生活的问题,衡水市从今年4月份开始全面启动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全市近8000个坑塘全部列入治理规划,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难题。曾经的天然垃圾场,变成了富民强村的“聚宝盆”,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有了幸福感、获得感,受到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这样为民务实解难题的整改措施在此次专项整治中不胜枚举。
围绕“两个重点”,一件一件抓实整改,真刀真枪解决群众实际难题
在组织开展群众反应强烈10项重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生态环境厅专门印发了《生态环境领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同时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整治和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为坚决杜绝生态环境管理“一刀切”问题,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印发了《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目前,经过逐一现场核实,河北省首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已形成,1640个纳入清单内的项目(企业),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基础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可“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纳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加强帮扶服务,优先保障生产。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问题,受到了群众及企业的广泛好评。
全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截至目前,“10+1+1”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蓝天保卫月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现场检查企业33705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涉气环境问题12599个,为保障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坚强的执法保障。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面,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城乡裸露地面、企业料场、公路和露天矿山“六尘共治”,通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月行动,检查企业(点位)15120个,查处并督促整改扬尘污染问题5628个。针对异味噪声等环境整治,现场检查建筑施工、工业企业18200余家、发现并制止噪声污染问题1149个,立案查处露天喷漆、餐饮油烟等异味扰民违法案件424起。组织开展全省纳污坑塘“回头看”,6287个纳污坑塘治理基本完成,43条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新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3994家,完成整治3444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无人机飞检巡查力度等措施,立案查处涉固废危废案件833件,打击整治医疗废物问题145起。严查机动车及施工机械“冒黑烟”,排查整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5.41万台。充分利用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严厉打击违法露天焚烧行动,全省共发现并及时消除火警隐患15713起,立案处罚3505起,行政、刑事拘留437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厅党组巡察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行为,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追责问责342人。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隐患,确保了“10+1+1”专项整治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科学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郎凤娥 省环保厅动向专栏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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