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发改委信息原文:
自2017年6月2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7月7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6月23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我们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编译/汽车之家 刁昊)
查看同类文章:更多精彩内容:文章标签:
分享到: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文章有更新通知您!
推荐阅读
汽车之家精彩活动推荐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文章有更新通知您!
/
© 2004-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之家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