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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私家车实名制租车 保护个人信息和国家信息安全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6-02 16:22:11   作者:倩倩
为规范汽车租赁车辆管理、合理确定共享汽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6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鼓励分时租赁,规范汽车租赁业有序发展,同时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实行停车费优惠,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等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热点
 
私家车有条件从事分时租赁业务
 
对于实名制租车、总量控制、私家车从事租赁服务、保险、停车等五大热点问题,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热点一▶▷
 
实名制租车
 
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由于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经营者对租赁车辆的管控能力较弱,实名制租车有利于预防和降低车辆诈骗风险。《征求意见稿》针对个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不同类型的承租人,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的措施。
 
汽车租赁经营者掌握了个人电话、信用卡、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以及城市交通、地理位置等敏感信息,一旦发生泄露,将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征求意见稿》提出,分时租赁经营者应遵守《网络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相关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和国家信息安全。
 
热点二▶▷
 
总量调控研究投放机制
 
《征求意见稿》提出,分时租赁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分时租赁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有助于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应当予以鼓励发展。
 
同时,分时租赁使用小型客车,相比大容量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仍是一种非集约化的出行方式,需要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汽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研究建立与本地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车辆投放机制应当考虑大中小城市的不同特点,对于城市道路资源紧张、环境约束趋紧的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其车辆投放规模应与中小城市有所差别。
 
热点三▶▷
 
私家车从事分时租赁须变更车辆性质
 
《征求意见稿》提出,如果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也可以从事分时租赁业务。
 
不同于私家车仅为家庭提供私人服务,分时租赁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且以此营利,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使用强度通常比私家车高,需要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保险税费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更好保护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热点四▶▷
 
开发汽车租赁保险产品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根据汽车租赁业务特点和风险大小,开发保险产品,既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也能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我国机动车保险的有关险种、费率和金额,主要依据不同车辆使用性质、年限等确定。目前,租赁车辆保险费率与出租汽车等提供运输服务的费率一致,但是与出租汽车等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相比,租赁车辆在使用效率、事故风险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
 
热点五▶▷
 
解决“停车难”问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探索城市路内停车费优惠等措施,以促进分时租赁的发展。
 
从目前发展情况看,“停车难”是分时租赁经营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在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同时,受停车场地限制,用户只能定点取车、定点还车,影响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户体验。通过停车费优惠等方式,推动在城市路内停车泊位“随取随还”,可为分时租赁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据了解,目前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展积极探索,通过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只需每年缴纳固定费用,其车辆即可在市区内合法划设的路内免费停放,极大便利了社会公众的使用,也促进了分时租赁在当地的快速发展。
 
回应
 
强化规范 企业与用户均受益
 
“作为企业看到政府明确鼓励汽车分时租赁发展,是很高兴的,对于未来的布局也更有信心。公司目前在广州布局汽车租赁车辆约300辆,未来将进一步加大车辆投放。”响响租车运营经理陈世向表示,《征求意见稿》强调加强规范管理,对企业和用户来说其实都是有益的,现阶段共享汽车的发展需要有更详细的规范引导和管理。
 
陈世向表示,共享汽车如果要实现普及的话,停车位是最大的限制。《征求意见稿》鼓励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都是利好消息。此外,响响租车均采用电动汽车,对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也是比较关心的。解决了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问题,企业能够得到较快发展,用户体验提升,将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也会带动共享汽车整体发展。
 
对于私家车的接入,陈世向表示目前来说私家车以燃油车为主,响响租车的业务是电动汽车,在业务模式上仍存在一定差异,暂时不会接入私家燃油车。“从技术上来说,私家车进入共享汽车领域不存在问题,关键是如何进行政策法规落地”。
 
广东叮咚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蔡镇波也表示,国家鼓励分时租赁的发展,企业很受鼓舞。“分时租赁是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有效补充而存在的,分时租赁的自助驾驶对于解决非集约化的出行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在蔡镇波看来,目前分时租赁行业大多处于亏损阶段,是由于规模所导致的,分时租赁的经营必须上规模,而其中很大一个阻碍就是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的问题。“《征求意见稿》的重大意义在于搭建一个产业链有机互补的信息交流平台,比方说充电桩,通过和分时租赁企业的有机互补,解决桩找不到车,车找不到桩的问题,实现双赢。”
 
延伸
 
共享汽车将刺激新能源车产业发展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6301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市场规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其中,分时租赁企业40余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可以说,新能源汽车是共享汽车运营方使用的主要车型。
 
“《征求意见稿》的出炉将会推动共享汽车的有序健康发展,这对扩大新能源汽车规模是一大利好。由于传统汽车不好拿牌照,成本较高,选择新能源汽车还可以享受政策补贴,所以目前共享汽车运营主要以新能源汽车为主。”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新能源车企也可借助租赁模式进行新能源汽车推广,这两者可以形成一种良性互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规模。
 
 
据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4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306辆和34361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9.0%和7.9%。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97辆和28570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6.1%和19.4%。
 
不过,与月销量超过200万辆的整体传统汽车市场相比,新能源汽车一个月3.4万辆的销量,规模相对较小。《征求意见稿》除了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更为关键的是将提高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不过,这是一个漫长过程,可能会需要两到三年。”崔东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