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乡18年后,才意外得知自家的老房已被拆迁。4月12日,居住在陕西省西安市北郊的陈钟克(化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如果不是回乡办理二代身份证,他至今还被蒙在鼓里。
老房子被拆,自己却没有收到补偿款,也没有分到还迁房。一年来,从村委会、街道办到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陈钟克跑了多个部门,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男子返乡办证才知老房被拆迁
1岁时母亲去世,6岁时父亲离开。孩童时期,陈钟克从原居住地西安市高新区鱼化街道岳旗寨村,搬到了同街道的雷家寨村生活,户口也转到了雷家寨村的外婆名下。
2001年,鱼化街道收回陈钟克在岳旗寨村的宅基地,并在雷家寨村为他批了一块新宅基地。在当地政府和外婆的帮助下,陈钟克盖起三间平房。
2003年,陈钟克因故离开雷家寨村,18年没有回去。期间,他在西安周边工地打零工,并在外租住。
每天早出晚归,忙碌打拼,陈钟克早已忘了雷家寨的模样。
2021年,陈钟克回到雷家寨村,办理二代身份证。此时他才知道,该村早在11年前就已拆迁,2018年村民搬进了还迁房了,期间没有人联系他。如今,外婆年纪太大无法交流,其他亲戚也说不清楚当时的情况。
村委会称,安置问题由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处理,具体情况不了解。
之后,村委会给陈钟克出具证明,证明他是雷家寨村村民,对拆迁不知情,也没有得到安置。陈钟克拿着证明找到高新区管委会,但一直没有结果。
还迁补偿时被列为跟舅舅一户
4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雷家寨村安置楼小区。在村委会,工作人员林先生(化姓)介绍了陈钟克的部分情况。
林先生称,当年该村拆迁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主导,村委会配合。他们多方联系陈钟克,一直到2018年还迁时,依然未果。
“拆迁、安置信息都是公开的,但是他一直没有消息。”林先生告诉记者。当年的补偿政策,是按户计算还迁面积。每户人数在5人及以内的,还迁330平方米;6人还迁390平方米。
“确保人均不低于65平方米。”林先生说。村里每户基本都分到了4套或者以上的住房。
除了还迁房屋,还有耕地补偿款、按人头计算的门面面积。
林先生提供的一张门面分配表显示,陈钟克、外婆、舅舅等5人被列为一户。按照每人分配15平方米,该户共分得门面面积75平方米。
“这个表格是高新区管委会给我们的。还迁面积的确定、分配等内容,都由高新区管委会确定,村里只是协调,有些事情我们并不知情。”林先生称。至于拆迁时陈钟克是跟外婆单独一户,还是与舅舅在同一户头,还需要查证。
政府部门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1年10月,对于陈钟克反映的拆迁安置问题,西安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局作出了答复。
记者看到,这份答复意见书写道:“按照《雷家寨村城中村综合改造拆迁安置实施方案》,2011年11月15日,您与高新区城改办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已安置补偿到位。”
陈钟克对答复意见书不服。他表示,他18年没有回过雷家寨村,不可能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如果已经安置补偿了,那就是有人冒充我,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签字。”他说。
陈钟克向西安市高新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申请复查。去年12月,复查复核委员会回复称,陈钟克反映的问题属于拆迁安置纠纷。如果他认为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不作为或者存在过失,导致未对他进行安置补偿,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户主未向他分配拆迁安置款,他可提起民事诉讼。
复查复核委员会还撤销了西安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局的那份答复意见书。
12日,记者分别致电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宣传文化局咨询此事,均未获得回应。
目前,陈钟克已经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律师称当事人应获得安置补偿
接受记者采访时,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财广认为,政府应该对陈钟克进行房屋安置补偿。
“根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被拆迁人是该村房屋和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杨财广表示。如果陈钟克是三间平房的物权人,作为被拆迁人,他有权获得货币安置补偿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安置房屋。另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均有公告、普查、公示、签订补偿协议等程序流程,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应对拆迁工作予以配合并参与普查和上报材料等。时任村委会对陈钟克的三间房屋建筑情况应当知情了解。即使以户为单位拆迁,也不影响陈钟克作为房屋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不能因其外出打工就剥夺他的相关权益。
杨财广说,即使村里联系不上陈钟克,也应当按照拆迁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将相关补偿款项存放在专用账户,等待陈钟克日后领取,而不能由他人代领。他人代陈钟克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因没有他的授权和追认,系无效行政协议。陈钟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当地政府和拆迁实施机关,与他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安置补偿。
如果陈钟克的房屋产权存在争议,则属于民事纠纷,他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属于其个人的那部分权益。如果行政部门有乱作为或工作人员有渎职的问题,陈钟克还可向纪委监察部门控告投诉;如果有人诈骗拆迁款,他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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