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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发出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22-01-27 16:37:50   作者:gdmm


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新华社成都1月27日电,1月26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向四川省芦山县某农牧公司依法发出环境侵权禁止令,责令该公司在收到禁止令后至终审裁判作出前不得通过已铺设的管网设施,向外环境直接排放未经达标处理的污染物。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正式施行,赋予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手段。这是该司法解释颁布施行后人民法院作出的全国首份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也是首份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
环境侵权禁止令,责令该公司在收到禁止令后至终审裁判作出前不得通过已铺设的管网设施向外环境直接排放未经达标处理的污染物。这是该司法解释颁布施行后人民法院作出的全国首份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也是首份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
今年年初,四川省芦山县两家种养殖合作社以被告某农牧公司多次向其猕猴桃种植园以及相邻农田排放粪污水,造成猕猴桃果树受损减产为由,向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提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芦山县部分区域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被告某农牧公司的养殖场毗邻大熊猫国家公园,其直排的养殖粪污水等污染物若通过地表径流扩散至国家公园,将严重影响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安全。诉讼中,二原告于1月24日递交禁止令申请书,申请被告停止向其猕猴桃园排放粪污水的污染环境行为。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法官表示,禁止令保护措施是民事诉讼保全制度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拓展,其规范适用将有助于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发挥积极作用。
这是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颁布施行后,人民法院作出的全国首份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也是首份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