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依法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附近行凶的被告人刘某某,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前报道
天津67岁男子持刀行凶致1死1伤 警方:案发前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导致心理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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