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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案二审 装病被处死刑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9-11-12 14:17:55   作者:淇
11月11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当天下午14:30公开宣判审理结果。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一审判定被告人熊志城处以故意杀人罪处死刑,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事件来由:
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回国不久的浙江大学2013级本科生谭小敏(化名)在杭州灵隐景区失联。
11月15日,谭小敏遗体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坡下被发现。11月17日,警方在广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随后,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提起公诉。
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公开审理了本案。7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一案,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熊志城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记者从受害方代理律师柳斌处了解到,被告熊志城方提出希望进行二次精神鉴定,此次鉴定结果为:无精神障碍,为正常行为能力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被告熊志城提出上诉。11日,该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北青报记者从受害方代理律师柳斌处获悉,庭审中被告方提出希望进行二次精神病鉴定,“此前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已经进行过鉴定了”,柳斌说。
此前,影视中多有凶手装“精神病”案例,企图逃脱死刑判决,没想到这样的戏码会在现实中出现,在具体审理过程中也验证了那句话,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