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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收费降低标准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9-06-21 09:23:29   作者:菁菁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期印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大幅降低,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

  通知称,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对2019年7月1日前应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补缴时应按原标准征收。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据了解,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包括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其中,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大幅降低,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则规定,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据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