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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章莹颖案反思女孩安全教育,家长这样做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9-06-20 10:49:15   作者:菁菁

沉寂2年多的章莹颖案终于有了进展,但传回国的消息却让无数人悲伤,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虽然承认了罪证,但能否得到应有的惩罚还需要12名陪审团成员一致通过。这其中的难度不言而喻,甚至有些国外媒体已经公开表示,并不看好克里斯滕森会被判死刑,这样的结果对苦苦等待的章氏父母无疑是最沉重的打击,无法想象他们现在有多悲痛。

  回顾一下案件,有两个值得所有家长深思的地方:其一,章莹颖上了嫌疑人的车。其二,采访中章父曾说“孩子说,学校很安全”。我们一直在强调安全教育,尤其女孩的安全教育,我相信章莹颖在出国前父母一定也没少叮咛她注意安全。但为什么悲剧还是发生了呢?是身为家长的我们安全教育做的不到位吗?还是孩子的安全意识不够强大?其实都不是,有时候这种悲剧真的防不胜防。

  身为一个女孩母亲,每次看到类似的新闻都后背发凉。从滴滴顺风车空姐遇害,到章莹颖案,从台湾文坛新星林奕含,到年仅8岁的素媛,一个个真是的事例,让人不得不反思,到底该如何保护我们的女孩?身为父母要怎么做,才能让她们远离危险,远离那些人渣?

  身为父母,你不得不知道的潜在危险

  第一,熟人作案

  我们国家的舆论氛围倾向于,不作熟人犯罪假设。专家曾对120名11~12岁的儿童进行问卷调查,请他们描述什么样的人可能给自己带来伤害。这些孩子竟然没有一个人认为父母的朋友、隔壁叔叔、老师等熟悉的人可能会对他们带来伤害。反而长相丑陋、无业游民、失恋的人等成了孩子们心中罪犯的特征。这种想当然的认知,让孩子们对真正的罪犯缺乏防范。

  实际上熟人作案已经成了儿童犯罪案件,尤其是女童性侵案件中的常见现象。

  来看一组冰冷的数据,“女童保护”自2012年起连续6年,每年都会公开一组女童被伤害数据。2018年317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66.25%;陌生人作案87起,占比27.44%;没有表明关系的有20起,占比6.31%。熟人作案比例高,从“女童保护”近几年来发布的报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这些熟人包括了家庭成员、网友等。在317案件中有71起是师生关系,占了33.80%,比例最高;其次是网友关系,共39起,占18.57%;紧随其后的是邻里关系(邻居、同村等)31起,占比14.76%;当然还有亲属关系(父女、继父女、养父兄、亲戚等)25起,占比11.90%;最后还包括一些生活中可能接触(门卫、校工等)的熟人,案例32起,占比15.23%;其他关系占比5.74%。

  你看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是来自熟人犯罪。所以,父母一定告诫孩子:不能因为是熟人就放松警惕,一旦感觉到熟人在动作、言语上有出格的地方,就应想办法及时脱身并告知父母。

  第二,弱关联人群作案

  所谓弱关联人群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交流或接触产生的联系比较弱的人际关系。比如:互动次数很少,点头之交,交情很弱。这种看似若有如无的联系,其实在社会结构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弱关联理论是由美国社会学家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在1973年提出的。他通过大量走访和调研发现,那些“强关系”紧密连接的人,反倒没那些平时很少联系或不怎么熟悉“弱关联”的人,更能够发挥影响作用

  在章莹颖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恰好就利用了“弱关联”人群进行作案。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为章莹颖所在学校——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博士生及助教。同为校友,并且是助教,这种弱关联背书,足以让章莹颖相信眼前这个大男孩是真诚的想帮她。但她不会想到当她决定信任这个人、上车的那刻起,她便将自己置于生死危险之中。

  如何随时随地的让我们的孩子保持警惕,这确实是值得家长深思的一个问题。

  第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人确实存在

  出门在外谁知道从你身边走过的人,到底是人是鬼?有些看似很正常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

  什么是反社会性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这个概念来自于美国精神病学会编的《精神疾病诊断统计手册》(DSM-IV,1994),它属于精神学中的一种疾病名称。被世界卫生组织编的《疾病、创伤和死亡原因的国际统计分类》(ICD - 10,1988)中称为“社交紊乱型人格障碍(sociopathic personality disorder)”。

  这类人格障碍患者被称为“反社会”,是有原因的,他们很容易做出违背社会规范、准则,且具有危害社会性的恶性事件。这种人往往人格偏离社会,不管内心体验,还是外在行为都经常违背社会常情,大部分人格障碍者都不能正常的进行社会交往,一旦爆发就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这些人为人自私自利,缺乏同情心,不愿承担该尽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做事往往凭心血来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不内疚和自责。章莹颖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正是这样一种人。在法庭上,面对悲痛的章家人,毫无同情心,甚至面带微笑和律师交谈,面对语音证词也是毫无悔恨之意,当检察官进行案情细节描述时,克里斯滕森甚至还有着一丝不屑。

  出门在外,我们家长能做的就是告诉孩子,那些主动给你提供帮助,或要求你帮助的人, 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得已就找警察叔叔帮忙。

  那么,身为父母在平时要怎么培养女儿的安全意识,预防这些危险呢?

  不同年龄阶段,父母要采取的安全教育措施应该因时而异

  2~4岁,这个阶段的孩子由于年龄较小,理解能力有限,对那些要求高,可操作性强的方法并不适用。此时,家长可以结合绘本,故事,儿歌,讲述安全知识。比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所编的安全儿歌,就非常适合这阶段的孩子。其中有一首:

  《女孩安全——背心裤衩不许摸》

  小熊小熊好宝宝背心裤衩都穿好里面不许别人摸男孩女孩都知道

  当然,家长不能停留在教孩子儿歌这一步,还应该进一步告诉孩子,如果有人做了儿歌中不被允许的事情,一定要及时告诉家长。比如,家长应该告诉孩子“背心裤衩遮盖的是隐私部位,不能让别人看到或碰到,除了爸爸妈妈帮忙洗澡,以及医生检查身体外,隐私部位不能被任何人看到或摸到。触碰隐私部位是不对的,凡是威胁你“不可以告诉别人”的人或者事情,都要告诉爸爸妈妈”

  4~10岁的孩子,这个阶段孩子已经懂事了,家长一定要及时灌输安全意识给孩子。

  1,不和成年男子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除了爸爸以外的成年男性,不能单独待在一起,即便是学校老师,在一起时也要把门打开。“女童保护”提供的案例中,很多这个年林阶段的孩子,就是跟老师在一起时受到的伤害。

  2,坚决不给陌生人带路。家长需要告诉孩子,陌生人应该向大人寻求帮助,而不是小孩子,但凡要求小孩子带路或者帮助的,很大可能就是坏人。这时候让孩子选择报警或叫大人来帮忙,但不要自己上前。韩国电影《素媛》,讲述了一位叫素媛的女孩上学路上,被一个中年男子拦住,希望能在素媛的伞下躲雨,招致强暴的悲剧。电影有一幕:素媛躺在病床上问爸爸:“我错了吗?他们都说我做错了。”多想抱着孩子说“你没错,只是人间真的有恶魔。”

  3,不把孩子托付给自己不太了解的人看管。前段时间看过一个新闻,大连两孩子在楼下玩,奶奶因家中有事将9岁的孙女和10岁的外孙女,托付给便利店的邻居照看,一个小时候后,邻居发现孩子不见了,慌忙通知家长,经过一周的寻找最终传来噩耗,两个小姑娘均已遇害,嫌疑人就是同小区隔壁楼的邻居。

  10岁以上的孩子,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些自保能力,这时候家长应该更多的教孩子一些实用的自保技能。

  1,到马路对面去。这个方法来自北京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主要是指,如果孩子觉得自己被跟踪了,很多人建议回头迎着走上去,千万不要这样教孩子,坏人巴不得孩子走到跟前去!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孩子走到马路对面去,如果这个人跟着也走到了马路对面,那就让孩子再走回来,他还跟着走回来,那么就可以确认这个人图谋不轨了,这时候就赶紧寻求大人帮助。

  2,教会孩子智斗坏人。现在我们的教育都是让孩子诚实、善良,但善良也是有界限的,家长应该告诉孩子:“你不必对所有人善良,你的善良,只能给那些原本善良的人,对坏人可以撒谎。”

  常言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心永远是最难琢磨的,警惕往往能让人对危险气息更敏感。我们教育女儿时,让女孩心存警觉要比让女孩勇敢、不顾一切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