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据消息报道清河通报校园欺凌 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校园欺凌事件每年都会上演,2018年12月5日至13日,初一女生刘某在不到10天内遭7名同学多次殴打,15天后的28日,经警方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该案作为刑事案件受理,经核查,7名涉案学生均不满14周岁,公安机关正进一步工作。
县教育局对清河挥公实验中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责令校董事会对校长于殿江批评教育,对主管法制安全的副校长高春青、班主任牛学文给予警告处分,对值班宿管员予以辞退;责令清河挥公实验中学安排专人对刘某姿进行心理疏导和文化课辅导,对涉事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责令学校积极做好其他善后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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