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消息,据悉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报告中称:“通过调研论证,各有关方面对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已经形成共识,启动废止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为了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我们建议有关方面适时提出相关议案,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据了解这个制度,其实这个制度主要就是针对社会上的卖淫嫖娼行为而设立的。在1991年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
也就是说,卖淫嫖娼者一旦被查处,就不是拘留几天罚点款那么简单了,还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当然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坐牢”,而是一种对卖淫嫖娼者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强制给予法制和道德教育的惩罚措施。
>>上一篇:小伙拒绝让座,老人打人耳光自己却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