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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播节目一律不得复播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8-01-07 14:29:42   作者:水墨y
今日上午国家新闻广电总局近日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备案管理和违规处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广播电视节目要坚持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凡被总局发现问题、受到总局《收听收看日报》点名批评、或被总局以其他形式批评的节目,依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广发[2009]30号)中有关条款予以相应处理。



《通知》还指出,切实强化重点节目备案管理,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问题节目公开批评制度,加强属地管理和审查监看等

所有受到总局整改、警告、停播处理的节目,一律不得以成片、剪辑、花絮等各种形式复播、重播或变相播出,包括不得通过各种形式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上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