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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救人反被诬陷 网友:好人难当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12-13 10:57:36   作者:dy

  本来是好心救人,救火的却被诬陷成防火的!以后谁还干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网友:真是好人难当!

  “真是好人难当,我当初真不应该帮他家救火。”6月12日,洪先生来到德城区法院气愤地说。三个月前,他帮邻居家门市楼救火,却反被诬陷为纵火者,对方多次上门索要火灾赔偿,甚至影响到其女儿在校正常上课。无奈之下,洪先生只有将邻居起诉至法庭,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

  三个月前,张某经营的门市楼起火,当时张某一家均不在门市楼内,邻居洪先生看到旁边门市门缝处冒出黑烟,急忙叫来周围邻居救火。于是,街坊邻居们有人拨打张某电话,有人破门而入,有人拨打火警电话。“大家一看起火了,哪还有时间想那么多,先进去灭火,能转移的东西先转移走。”洪先生说,多亏人多力量大,大火很快被扑灭,没有给张某店铺造成太大损失。

  

好心救人反被诬陷 网友:好人难当

 

  火情得到控制后,满身油烟的洪先生蹲在路边洗手,张某父亲却冲过来质问,“你为什么放火?”这句话把洪先生问蒙了,见对方年事已高,且家中刚刚发生火灾,一身疲惫的洪先生并没有发火,而是向对方说明了自己没有放火。而后,洪先生就默默离开了。

  然而,此事并没有因洪先生的解释而平静,张某父亲坚持认为此事为洪先生所为,其判断理由是洪先生是同行竞争,日常生活中也有嫌隙,这场火就是报复行为。张某父亲多次要求张某上门索要火灾赔偿。为此,两家人两个多月不得安宁,在街坊中闹得沸沸扬扬。

  最不能让洪先生忍受的是,因为家庭长期受流言蜚语困扰,自己女儿竟在学校里被指责“他爸爸放过火”。无奈下,洪先生将此事起诉至德城区法院,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公道,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洪先生与张某系邻居,张某及其父亲因琐事与洪先生发生纠纷,张某表示愿与洪先生和解,并代替父亲向洪先生道歉。洪先生应当接受张某的道歉,缓和矛盾,对洪先生要求张某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判决张某向洪先生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但判决生效后,双方就公开道歉问题再次发生了争执,洪先生不接受张某带人登门道歉的方式,坚持要求张某在公开平台予以道歉,遂向德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和当事人沟通,引导双方认识到“以和为贵,和气生财”的道理,最终,双方终于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清远编辑: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