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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持欠条起诉男友 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12-04 09:21:52   作者:胡
恋爱数月两次流产,女子手持男友所写的“欠条”起诉到未央区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条”支付感情补偿款。那么,这样的“欠条”有效吗?法院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分手时男友写下“感情欠条” 女子起诉能否获支持?
分手时男友写下“感情欠条” 女子起诉能否获支持?
女子流产引起两张“欠条”男友拒绝支付并反诉
女子许某与郑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于2016年9月相识,认识后一周便确立关系并同居生活。同年12月,许某怀孕,后流产,郑某于今年1月给许某出具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郑某与许某在交往过程中给许某带来了人生中的伤害,现给于补偿,补偿金额为10万元,2017年6月30日付一半,余下部分2017年12月30日付清”。写下“欠条”的第二天,许某用郑某的手机将郑某支付宝中的3.6万元转到自己账户。
今年4月,许某再次怀孕,后来自行前往医院做了人流手术。5月,许某将郑某叫到她的住处,要求郑某对其“补偿”,郑某不同意,两人发生冲突,郑某报警,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郑某同意再支付许某2万元感情补偿款,并写下了“欠条”:“郑某欠许某感情补偿款2万元,约定2017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
后来,许某拿着“欠条”多次找郑某讨要“欠款”,郑某都拒绝支付。
今年7月,许某起诉到未央区法院,要求郑某支付“欠条”所载明的款项。郑某则提起了反诉,请求确认他为许某出具的欠条无效,并返还自行转走的3.6万元。
未婚同居有违公序良俗“欠条”无效双方和解撤诉
庭审中,许某认为两次人流给她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今后怀孕的几率很小,坚持要求郑某按照“欠条”所载内容支付补偿款。郑某则认为,他和许某自由恋爱,他在许某的逼迫下打“欠条”,并非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庭审后,考虑到该案应从有利于原被告生活出发,主审法官告知原告许某,她与被告未婚同居有违公序良俗,该“欠条”应为无效;又告知郑某,希望与许某协商解决此事,郑某同意撤回反诉,不要求许某返还自行转走的3.6万元,因许某的身体确实受到了伤害,他愿意再补偿许某1万元,许某同意。至此,许某与郑某均撤回起诉,互相予以谅解。
针对此案,办案法官提醒,未婚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因同居怀孕进而流产的也不在少数。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往往为女方出具欠条载明“青春损失费”、“感情补偿”、“分手费”等,但法院对该类“欠条”是不予支持的。“该类欠条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而且这种情况下的欠条不具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该欠条的约定无效。”办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补偿费法律不保护,自尊自爱才能免受伤害。
风险提示
1、虚假诉讼要追究法律责任
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与第三人虚构债务,要求配偶他方承担责任的,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仍应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应当符合法律对利率的最高限制,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约定高额利息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不予保护。
3、慎重担当保证人
在借条上以保证人名字出现的,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而非仅仅是见证人,在债务人违约不归还借款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4、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用、因赌博引发的赌债等非法债务,即使签订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5、出借资金应当保存好证据
民间借贷的证明,包括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因此出借资金,最好出具书面借条,同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固定款项交付的证据,以免事后就是否出借资金发生扯皮。
难点举证很难
民间借贷最基本的证据是借条。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持欠条、借款合同等起诉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此类证据在诉讼中存在一定风险。
据介绍,有的案件当事人只提供了欠条,但欠条在实践中不单指向借贷关系,增加了出借人的举证难度。有的案件当事人只能提供借款合同,没有给付凭证,在该情况下,如借款人不认可或者出借人提供不了给付凭证,出借人可能承担很大的败诉风险。
在审判实践中,也出现过借条上借款人的名字和借款人的真实姓名不一致、借条存在涂改等多种问题,当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果借款事实未得到对方认可,且出借人又无法补充证据证明时,则不利于借贷事实的认定。
2015年9月,原告姚某将被告王小某起诉到法院,称王小某于2014年1月向其借款2万元,并提供了一张借条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然而,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上显示的名字为王大某。
对此,原告称借条上书写的王小某是被告的小名,平时大家都这么称呼他,实际上被告叫王大某,但姚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两者系同一人。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真实身份信息无法核实,原告只好撤回了起诉。
建议借条规范谨慎书写证据充分
对于民间借贷中的风险点,法院建议出借人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资质,保留规范、充分的证据。
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同时,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就让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条形式出现,因此,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
对借款人,法院建议借条要谨慎书写,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
同时,在还款时,要及时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保存好还款凭证,当借款全部还清时,要及时收回借条。
(清远编辑: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