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离职后被拖欠底薪佣金,珠海市民吴小姐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用“不要脸”、“贪钱”等字眼指责原公司负责人,不料被公司负责人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除赔礼道歉,还被索要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一审审理该案。
企业负责人:
离职员工言论具有明显攻击性
王萍(化名)是珠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不久前将公司离职员工吴小姐告上了法庭。
在判决书中,王萍表示,今年2月16日,吴小姐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不久便以向其要求佣金不得为由,对其进行造谣、诽谤、污蔑,称其故意不发佣金,说自己“贪钱”、“不要脸”等,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并公开在朋友圈进行散布。甚至被告在与原公司同事、客户的交流中将原被告之间的聊天记录公开,对其个人进行无端的污蔑。
王萍说,上述行为导致公司同事、客户对此事议论纷纷,其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员,本来在客户中享有良好声誉,在同事中享有极大威信,而被告的行为使得原告公司的客户、同事甚至亲朋对原告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原本平静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精神遭受极大痛苦,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吴小姐的侵权责任。
(清远编辑: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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