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
同时,通过城市自查、省级审查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复查测评等复查程序,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最终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89个)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83个),青海省西宁市成为入选本届全国文明城市的5个省会城市之一,进入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
2015年,西宁市再次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拿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准考证”,一场为期3年的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在西宁拉开帷幕。通过“美丽夏都、清洁西宁”品牌建设和“畅通西宁”三年攻坚计划等具体工作,西宁市从人居环境到道路交通,从城市面貌到市民幸福指数,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如今的西宁市,街道干净了、环境变美了、交通更有序了、人们的生活更幸福了,一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和谐社会蓝图正在这里变为现实,这座地处西北高原的古老城市已然出落成了一个和谐美丽幸福的全国文明城市。
(清远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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