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涉嫌侵权,消息一出,引起业界极大关注,小说作品的尴尬处境也被推到了热点。
一部反贪题材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火了,可是关于《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一事在网上流传。消息称,京衡律师所主任陈有西透露,上海浦东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8被告,侵犯其原创作品长篇小说《暗箱》著作权侵权案。
相信绝大部分人已经看过《人民的名义》,围绕老国营企业‘大风厂’的改制、收购、破产、重建,以黑社会暴力强拆工人护厂引发的火灾事件,作为矛盾制高点,暴露出幕后的——丁义珍副市长、祁同伟省公安厅局长、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副国级赵立春等层级递增至副国级高级官员,官商勾结贪腐事件内幕。”我们看一下刘三田笔下的《暗箱》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暗箱》出版时间是2011年1月份,比《人民的名义》早了6年,大致故事情节是这样的:
有着50多年辉煌历史的国防厂被残留的氯气罐炸成一片瓦砾,省长刘云波万万没有想到他到南岭后启动的国企改制竟如此惨烈收场。
国防厂的老工人拉出了“血债血还”的标语在市政府前示威游行,政府、厂方工人和收购国防厂的资方展开了难以和解的谈判。此时,真正的幕后推手已经悄然无声地打扫干净门前雪;
在女记者季子川的调查中,一幅官商交易的内幕正在一步步被揭开。然而,每接近真相一步,重要线索就会骤然中断,越往前走,越感恐慌。而更让她感到恐慌的是她不得不面临天理与情感的抉择。
好像和《人民的名义》剧情真有那么相似,《人民的名义》改编自周梅森的同名小说,为了通过广电总局的审核,剧本经过不断的优化打造得以和观众见面,可谓用心良苦。然后却被告侵权了,周梅森不甘示弱,表示“我向社会宣布,我的作品均出于原创。欢迎全社会对我的作品进行举报。我的一切作品,只要是抄袭的,查实一部,我个人奖励十万元。”其底气十足。
原告方面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裘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直接抄袭。”
原告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八被告侵犯其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停止侵权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要求周梅森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
同时,原告还要求八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800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经原告和法院书面认可的致歉声明,消除侵权影响,恢复原告著作权益;承担原告维权费用20万元,分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
据了解,原告刘三田原为中央电视台媒体从业人员。原告称《暗箱》中的桥段来自其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任职期间接触的企业和访民投诉。
而原告方面认为《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的理由之一,是其与《暗箱》的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
刘三田一定是看过《人民的名义》的小说,才决定要走维权之路。文学作品中可以拿相似的文字量来判断是否抄袭,我国法律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民的名义》是否侵权,这就要看只是故事情节相似度极高,还是文字描述相似度极高。从实际操作上讲,因为同人的抄袭类侵权很难举证,所以这类是很难进行法律维权的。
(清远编辑: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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