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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发商王勇拖欠农民工血汗钱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9-15 15:45:46
           在河南省许昌市,与魏都区政府办公大楼一路之隔的永乐国际金鼎大厦2#、3#楼已经停工近两年。数百名业主因交了钱迟迟得不到房而多次奔走上访,近百名农民工因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更是痛苦不堪……

永乐国际金鼎大厦2#、3#楼盘的工程开发商是河南永乐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项目部负责人是许昌市建安区长村张屯南七组居民张丙尚。每当张丙尚提及开发商拖欠工程款5500多万元和农民工的工资1021万元,常常有着锥心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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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已72岁的张丙尚,有着做工程建筑35年的经历。据他介绍:他在2012年10月16日与河南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冶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2013年4月16日,河南冶建任命他为金鼎大厦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他既是项目部的负责人,又是工程的实际承包人和垫资人。

在一封写给许昌市人民政府清欠办的投诉信上,清晰地叙述着一个事实:2013年初,张丙尚根据河南冶建与永乐公司订工程承包合同,作为公司派驻永乐目际2#、3#楼的施工承包人进驻工地,工程承包资金暂定为1.06亿元(不含量土方开挖等项目工程)。为此,他积极筹措资资金,按照合同交齐400万元质量保证金后,开始施工土方开挖后涉及土方工程500多万元。起初,永乐公司承诺按合同约定积极付款,如果不能及时付款,当按照月息5分进行赔偿,但到2013年3月验收槽开始直至2014年3月主体封顶,永乐公司应付工程款5325万元,却一直没有实现承诺。在主体工程施工中,除支付部分工程款及房产抵偿工程款外,其余工程款也一直没有支付到位,且保证金也未退还。

2014年4月20日,在张丙尚强烈要求下,永乐公司给他直接签写了4000万元的工程款付款计划,甚至“法人代表”孙贤周还签了字,信誓旦旦地承诺三个月内分3次付清,并写明如违约按月息5%自罚。截止2015年12月31日,扣除甲方所已付工程款后仍欠工程款24751916元。加上后来的内外粉工程费用,到2017年8月7日,已欠工程款5500多万元(不含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欠农民工工资1021万元。

永乐公司言而无信,长期拖欠工程款,置农民工的利益于不顾,给张丙尚本人造成了严重的债务负担,给农民工生活和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导致农民工因此多次奔走上访。

在张丙尚提供的一份永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单:欠21名施工管理人员工资96万元,欠钢筋工、木工、外架工、水电工以及外粉、内粉工、外保温、二次结构工程涉农民工79人,欠材料费和工资925万元。这些农民工家境都不富有,全家老小的生活开支全靠打工度日,有的孩子期盼着父母打工换来的学费,有的老人病床上期盼着孩子们用血汗换来的治病钱,有的年轻农民工期盼着自己辛苦挣来的打工钱建房娶妻……但这些都成了无尽头的期盼和苦苦的等待。因农民工长期拿不到应得的工资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中,备受着生活和精神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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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丙尚提供的一份写给省市政府、纪委和公安机关的投诉信中,他分析了造成目前不良困局的主要原因,是永乐公司背后的掌控人、红顶商人王勇。王勇本是许昌市公安局民警,拿着国家的俸禄,却不以本职工作为重。十年前,在王勇从事交警时就步入商坛,以许昌永兆纺织厂总经理的面目和公安民警的双重身份,游走于政界、商界。随着王勇有财富梦越做越大,就将党风党纪置身于度外。王勇于2010年又明日张胆的从事房地产开发,永乐公司的法人名义上是孙贤周,实际上是王勇独立投资,独自掌控。一边是堂而皇之的公安民警,一边是追逐财富的地产商,这种瞒天过海的障眼法并没有成为他违法违纪的护身符,在广大群众的多次投诉和举报下,他终于原形毕露,无奈于2015年办理了内退手续。一个十分明显的公务员长期涉及违规经营,甚至公开从事地产开发,竟然毫发无损的内退,逍遥于党纪政纪之外,在房地产开发商老板的宝座上继续着不良行为。

张丙尚诉说不尽王勇的桩桩丑事和件件劣行,王勇一直扮演者黑心开发商的角色,耍弄心眼,玩弄手段,多次设计施展欺诈业主的伎俩,给公安队伍的形象抹黑。2017年5月10日,王勇指示他人,纠集组织社会闲人员打着物业管理名义,强行驱赶工程驻地人员,并撬开办公室仓库,致使丢失经纬仪、水平仪、电缆线等,损失8000余元。王勇在这种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情况下,却反其道而行之,倒打一耙,于2016年10月25日恶意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企图逃避严重违约的法律责任,一笔勾销所欠的巨额工程款和百名农民工的工资。



                                                                                                                                                                          (清远编辑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