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与老吴都是泰顺人,经村里人介绍,组成了新的家庭。但王女士万万没想到,这段婚姻会给自己的亲生女儿小莉,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王女士再婚后,13岁的女儿小莉虽然有自己独立的房间,但偶尔还会与妈妈、继父睡在一个房间。
去年7月到8月期间,老吴利用王女士离开房间的间隙,先后三次向小莉伸出魔爪。
第一次是在7月份,那天早上,老吴让王女士下楼做早餐,随后钻到小莉的被子里亲她,并将手伸向了小莉的隐私部位。后老吴因在听到王女士回房间的脚步声,才停手。
第二次发生在8月份,老吴依然借口让王女士下去做早餐,之后钻到小莉的被子里,侵害了小莉。当时,小莉因觉得十分疼痛,拼命地打继父来反抗,但她哪里是继父的对手。
第三次也是8月份的某天清晨,王女士因有事外出,老吴趁机再次性侵了小莉……
过了几天,小莉在与亲戚聊天时,将老吴对她做的事情都说了出来。王女士知道后,很是震惊,也很心疼女儿,她立即与小莉的亲戚一起,找到老吴当面对峙。
期间,老吴家人多次劝说:"大家用和解代替报案吧,我们可以经济赔偿。"但这些都被小莉家人拒绝了。
小莉说,她现在觉得继父很恶心,甚至一度想杀了他。她还说:"第一次被性侵的时候没有告诉妈妈,是因为害怕妈妈知道后会想不开。"
据了解,在公安机关侦查与讯问期间,老吴一直拒不承认性侵行为,并屡次说谎,增加办案难度,最终被从重处罚。
近日,浙江温州泰顺县检察院依法对老吴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老吴利用继父身份,在明知被害人小莉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当下未成年少女被性侵案件频发,这类型案件多为熟人作案,部分甚至是法定监护人或其他负有照顾义务的熟人。被害人则普遍年龄小,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低,使得案件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更对未成年女孩造成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一旦遇到性侵行为,一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终止不法侵害,避免助长侵害者的嚣张气焰,防止结果的进一步恶化。" 检察官说。
(清远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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