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上前将他拦下,并告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机动车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对于男子载人的违法行为,民警作出20元的现场处罚。
民警:报个姓名。
驾驶员:我没有姓。
民警:来这边签个字。
驾驶员:我又不识字。
此时,女子极不情愿地掏出100元交给民警,正当民警开具处罚决定书时,女子不停地催促找零,随后又一把抢走了民警手中的100元,拿着100元连扇民警两耳光。
女子:那把钱还给我!
民警:你是交还是不交?自己想好。
女子抢过100元扇民警耳光,大喊:看到钱没有?看到钱没有?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
女子被民警制服后又大喊大叫,引起群众围观。最终这名女子因阻碍执行职务,这名女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清远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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