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重点工程爆出腐败窝案,涉及10名村官。近日,云南省澄江县忠窑社区贪腐窝案尘埃落定,涉案的10名村官分别以受贿、贪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罪名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张权、赵云春、夏红兵案庭审现场
案发后,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澄呈高速公路连接云南省澄江县与昆明市呈贡区,该项目由企业投资近30亿建设运营,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建成通车后昆明至澄江的时间由1小时40分缩短为1小时,澄江由此进入昆明“一小时经济圈”。2014年6月8日,澄呈高速开工建设半年后,昆明另一条重要高速公路——昆明绕城高速东南段(简称“东绕城高速”)也开始动工建设,其中,澄江段长35公里,投资约58亿元,途经九村、右所、凤麓、龙街四个镇(街道)。
这是两个利国利民的省级重点工程。然而,在项目开工建设两年后,就相继爆出多名村官的腐败窝案。公路途经的一个社区四个村组干部深陷腐败泥潭,10名村干部在征地撤迁中集体“落马”。曾经是“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如今却演变为“工程上马,村官落马”,村官借修路大肆贪腐背后隐藏的问题值得警醒。
借修路吃拿卡要 社区干部带头贪腐
按照建设企业与政府的约定,两条高速公路的修建均无需当地政府出资,当地政府只需协助做好群众的拆迁、征地、租地等工程前期工作即可。然而,公路途经的社区村组干部却有自己的“小算盘”。
2014年7月,东绕城高速建设方一工区经理,多次找时任澄江县忠窑社区主任的杨学周、书记廖树林协商租地修路事宜,最终谈好建设方给社区“协调费”3万元,由他们去协调群众租地给施工方。杨学周收到钱后并没有将这笔钱打入村账,而是在支付因阻碍施工而不慎受伤的一村民2000元后,与廖树林以“辛苦费”为名平分了剩下的钱。同年8月,呈澄高速六工区经理找到杨学周和廖树林商谈征地、租地事宜,杨学周当即提出“租地可以,但要单独给社区‘工作经费’4万元。”然而,杨学周在顺利拿到4万元现金后,却只开了2万元的发票入村账,其余的被二人私自平分。
三个月后,当呈澄高速六工区书记再次找杨学周协调租地事宜时,胆子渐大的杨学周竟提出了要6万元且不开发票的无理要求。书记向经理汇报后,颇感为难的经理只好向商业伙伴借了6万元现金拿去给杨学周。杨学周收到6万元后,随即拿出1万元分给六组组长、副组长和分支书记作为“误工费”,剩余5万元再次和廖树林平分。
知悉征地信息 村组干部抢种树
相比于社区主任、书记的吃拿卡要,各村组干部不顾保密纪律、无视禁令通告公开大肆抢栽抢种骗补的行为更令人发指。
按规定,高速公路途经各村的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分支书记均系公路征迁安置工作组成员,主要协助政府征测本组土地及路线勘界。六组组长廖兴祥在测线勘界时,获知了呈澄高速征地路线准确信息后,不带头遵守工作组的保密纪律要求,不理睬县政府、镇领导、工作组三令五申的劝阻,无视政府已经提前发布的禁令通告,在自家被征收的土地上抢栽苗木3000多棵,骗取征地补偿3.6万余元。
同一时间,同一村小组的分支书记廖兴权,在知晓呈澄高速征地路线信息后,也在自家被征土地上抢栽抢种各种苗木近万棵,骗得补偿12.9万余元。另外,廖兴祥、廖兴权兄弟俩还将征地路线信息透露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最终让路线信息泄露了出去,致使其他村民也跟着在短期内集中大量密植苗木,给地上附着物的清算认定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同样,八组组长陈林利用被征地路线信息,一口气抢栽了5000余棵茶树,骗取补偿7.4万余元。
清算认定无中生有 虚报冒领分毫必争
征地路线上有地的村官,可以通过大量密植林木的方式多获些补偿,而地少的或者是没有地的怎么办?贪腐村官们自有妙招:无中生有、虚报冒领。
九组组长张权、副组长赵云春、分支书记夏红兵因无地可征,又不想放过这难得的“捞钱”机会,于是三人合计后,在清算认定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时,先后多次虚增、虚报村民树木数量、坟冢数量,骗得地上附着物补偿17.8万元后私分。经事先商量,张权、赵云春二人将一村民机动田面积划拨了0.34亩到另一村民的名下,骗取补偿1.836万元后私分。
七组组长杨洪、副组长杨靖在清算认定地上附着物时,二人商量后虚增杨洪家地上樱花树数量,骗得补偿7万元私分。此外,二人还虚增一村民家地上茶花树数量,多获补偿3.5万元。杨洪向该村民说明情况后,让该村民拿了3万元给自己。另外,杨靖还单独通过虚增其妻家地上蓝花楹树数量的手段,骗得补偿款3万元。
类似的还有,六组组长廖兴祥在清算认定施工便道租用土地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数量时,指使副组长将本应属于小组集体的土地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数量伪造在其妻名下,欲图骗取6.1万余元补偿。后由于正直的副组长将该笔补偿变更转入组集体账户分给了村民,廖兴祥才未能如愿,为此,颇为恼火的廖兴祥还与副组长大吵了一架。
浑水摸鱼借机侵占 趁机刁难索要贿赂
更令人愤慨的是,在申报、管理和发放大量征地补偿资金过程中,个别村干部还借机浑水摸鱼,小笔小笔地侵占村集体资金,甚至对有求于自己的村民趁机刁难,对想增加补偿人数的村户强行索要贿赂。
八组组长陈林在出租集体土地、出售村集体土夹石、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和搬迁村口摊贩过程中,或弄虚作假,或收入不入账,分别截留土地租金3万元、土夹石销售款3.27万元、工程赔偿款1.21万元和企业给村组的协调费2万元,并将这些钱全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九组组长张权、副组长赵云春在申报、发放征地补偿款时,经私下商量好后,对要求增加参与分配人员的村户,主动提出:“想增加人可以,但要给我‘好处’。”最终,二人共向八户村民索要现金7.2万元平分,向两户村民索要玉溪香烟25条进行私分。此外,张权、赵云春、夏红兵还在公路建设方、施工方租用土地倒弃废土、挖石方砍松树、拉取石头时,向相关人员强行索要现金6万元后平分。
施工方“有求必应” 与村官共商骗补
令人意外的是,在公路修建过程中,部分施工方为搞好关系,顺利推进工程进度,放弃了原则和底线,一味迎合讨好村官,对他们的无理、违法要求,都一一应承,甚至不惜“协助”村官一起造假骗补。
为方便主路施工,一建设方需在七组村中修一条便道,工程指挥部与组长杨洪、副组长杨靖商量后,同意给七组几万元钱作为征地补偿费用,同时,答应二人附带提出的通过虚报地上附着树木数量的方式套取补偿作为给二人的“好处费”。于是,杨洪、杨靖以两名村民的名字虚报树木数量,非常轻松地获得了8.5万元补偿后私分。
及时发出预测预警 检察预防同步跟上
2017年5月,杨学周、廖树林等10名村官贪腐案尘埃落定。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杨学周、廖树林有期徒刑三年、一年零六个月。以贪污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对杨洪、杨靖、张权、赵云春、夏红兵、陈林处以刑罚;以职务侵占和贪污罪判处廖兴祥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廖兴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这些村官的贪腐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无所不用其极!对其他村组干部的影响极坏。”亲自参与办案的澄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开平感慨。为此,澄江县检察院及时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活动,加强对未发案村组的职务犯罪防范工作。
案件被提起公诉后,澄江县检察院及时对此案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发现涉案村组干部普遍存在法律意识弱、责任落实难、民主管理不严,以及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澄江县检察院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民主决策、加强指导监管、加大打击力度”五项预防措施,及时向涉案街道和社区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向在建的东绕城高速澄江段、新建的澄川高速途经乡镇村委及时通报案情并发出预测预警建议,提醒他们及时制定预防措施,落实好相关的预防工作,避免类似的剧情重演。
此外,澄江县检察院还与两条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签订了“路地共建协议”,共同开展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我们针对发案社区和在建公路村组干部开展了警示教育讲座、参观监狱、旁听涉案村官庭审等一系列的预防警示教育活动,并把涉案社区纳入检察院党建工作联系单位,重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村官的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形成了一定预防宣传声势。至今,包括新开工建设的投资65.5亿元的澄川高速途经村组干部,以及建设方和施工方人员,均没有发现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澄江县检察院分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朱仁军介绍。(洪和兴 何赟)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7-08/15/c_11214834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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