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左右,泉州市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及两侧片区棚户区(石结构房)改造项目启动。这栋房子被纳入征迁范围,按政府要求搬迁,除了享有分配相应安置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外,还有一笔12万余元的专项补偿金。
在拆迁事项的整个办理过程中,陈先生的父亲已身患重病,行动不便,今年1月12日,书面全权委托长子陈先生,与征迁办(居委会)处理所有相关手续,配合拆迁工作。3月17日,陈先生父亲医治无效,病逝。
“我父亲过世后一周左右,收到银行电话通知。”陈先生说,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项目征迁工作指挥部已为他父亲开立一个账户,要父亲本人带身份证到柜台办理激活手续。得知他父亲已过世,银行称开户人已故没法激活账户,需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
3月底,补偿款开始分批到账,合计122271元。随后一段时间,陈先生多次到该银行东海支行协调,均被要求办理遗产公证。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向银行要了补偿金额、银行帐号以及其它材料到泉州市刺桐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
对此,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遗产是公民生前遗留财产,这笔钱是当事人过世后入的款,没有其他材料证明是生前遗留,所以不属于办理遗产公证范围。
银行:最晚明天上午给出解决方案
两个多月过去,事情毫无进展。
陈先生也曾建议,银行能否将钱退回征迁部,再由他们与征迁部协商解决。对于这个方案,征迁部后茂组王姓负责人表示认同,称这事比较特殊,他们可特事特办,但问题是银行不肯。
今天中午,接到海都记者反映后,该行泉州分行零售银行部林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是刚得知此事,对陈先生的遭遇表示歉意,将对下属支行的服务作出通报批评。 他们会向上级行、人行等反馈此事,最晚明天上午给出一个最便捷的解决方案。至于陈先生提出的方案,他们也将与征迁办联系沟通,而征迁办后茂组王姓负责人也表示愿意配合。
对于银行此前提出的公证问题,海都记者也咨询了公证处。工作人员称,如果如果征迁部或家属能够证明这笔款是生前就已经确立,只不过是过世后才到账,是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过去办理的。但这个方案,陈先生暂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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