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6月29日讯 近日,湖南株洲一名男子使用捡到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被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月塘派出所警察查获,该男子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近日 荷塘公安分局月塘派出所接到匿名举报,称在荷塘区某宾馆附近有一形迹可疑的人员出没。派出所警察迅速处警,乘坐警车向目的地出发。民警在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发现该男子入住了某酒店7009房间,民警在酒店前台调取入住男子的信息,发现该男子与其身份证照片不符。经周密布控,民警们冲入酒店的客房,将房间内的男子控制住,经调查询问,发现该名男子的确与身份证上不是同一个人。
经查:该男子姓卢,永州人,已婚。卢某称,几天前去广西出差时在路边捡到一张身份证,发现身份证上的人与自己有几分相似。“卢某说考虑到自己喜欢玩,为了防止妻子‘查岗',就打算以后在外面玩时拿这张身份证用来登记。”办案民警表示,卢某冒用他人身份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察提醒,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或者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警告及200元以下罚款;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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