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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斜穿马路还拳打交警 只为不在女友面前丢脸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6-22 15:57:42   作者:gdqy

  女报讯 近日,济南市中交警大队通报两起违法人打伤民警的案件。两起案件的起因都是小事,一个是因为违停车辆,一个是因为斜穿路口,但当事人却在情绪激动之下拳殴民警,最终一个被立案刑拘,一个被行政拘留7天。

  6月9日晚7点半,市中大队民警在经七纬二东南角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货车,由于此路段属于禁行路段,不允许货车通行。民警依法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杨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检查后,确定该车通行证并不包括此路段。

  当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处罚时,驾驶员一直强调“知道这里是禁行路段,因为车坏了,刚修好,对路况不熟悉,没办法了才开过来的。”民警表示,此路段属于禁行路段,必须依法处罚。这时驾驶员情绪激动,在民警开具罚单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一拳打在民警的脸上,导致民警脸部肿胀。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市中区公安分局以杨某发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当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月17日,杨某从看守所出来后,对自己当时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无独有偶,6月12日8点40分左右,市中交警大队辅警在经一路火车站出站口西北角附近执勤时,发现一男一女两名行人没有走人行道,斜穿马路向对面走来,辅警立即示意其走斑马线。男子却不听从民警的指挥,依然拉着女子斜穿马路。辅警立即向前劝阻,男子不仅拒绝配合,反而执意斜穿马路,且情绪激动,对执勤辅警进行拉扯、殴打。男子当场被民警控制。

  经过医生诊断鉴定,执勤辅警上唇右侧肿胀,口腔内黏膜破损,颈部划伤。目前,涉事男子刘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经过进一步落实,刘某系潍坊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在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