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昌县一系列重点工程项目违规操作的问题被曝光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群众再次爆料,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富屯溪(水南桥-东门桥两岸)慢道及景观提升工程,被百日攻坚战指挥长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如设置单项业绩、限定期限及必须住建部门在投标业绩上盖章证明),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提供便利。
据内部人士透露,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富屯溪(水南桥-东门桥两岸)慢道及景观提升工程,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该项目仅有三家参与竞标,其中两家(中建凯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昊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竞标时提供的业绩和材料弄虚作假,类似业绩工程纯属虚构。
项目招标门槛颇高 仅有三家企业竞标
据福建政府招标与采购网信息显示,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富屯溪(水南桥-东门桥两岸)慢道及景观提升工程的业绩要求:单项工程50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在福建省区域内有承接景观施工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市政业绩,景观造价占合同价50%以上),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的业绩(应附上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业绩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根据上述条件,福建省内参加该项目的企业仅剩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另两家竞标公司疑似虚构条件陪标。
知情人表示,按照该项目的招标设置条件,工程项目5000万的,景观造价要求占合同的50%,也就是必须2500万市政工程单项业绩。按照行业的常规预算,绿化景观工程一般都控制在建筑总造价的25%以下,也意味着必须是一级资质,而且在福建省内承接一亿以上的市政施工单位,曾经承接过单项景观2500万以上的市政工程,全省寥寥无几,甚至可以理解为仅剩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是适格企业,也是为“萝卜坑”招标设置条件,这也是为何只有三家参加该项目竞标的原因。更为荒唐的是:设置该业绩条件后,竟然找不到陪标企业,只能虚构工程业绩和项目,滥竽充数围标、串标。
材料弄虚作假 投标报价惊人相近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富屯溪(水南桥-东门桥两岸)慢道及景观提升工程,三家竞标企业的投标报价分别为:4869万元、4873万元、4880万元,价格如此惊人相近?根据《招标法》相关规定,显然投标人存在相互串通投标的嫌疑。
大型的市政工程项目,发改委和住建部门必须要有批复立项和公开招标,但第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业绩信息,完全查询不到,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经查询核实,该项目三家竞标企业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唯有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的新文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与学府路C段捆绑BT项目,工程价约2亿元,其中绿化景观工程造价3108万元,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建凯源集团有限公司,其提供的城厢区滨海路延伸段道路及绿化工程(合同金额约1.27亿元)查询不到任何信息,在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调阅了相关资料后确认:根本没有所谓的莆田市城厢区滨海路延伸段道路及绿化工程项目,中建凯源集团有限公司也未曾承接过类似上述合同造价金额的工程。
而第三中标候选福建省昊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即贵安片区敖江沿线道路暨景观提升市政工程,其业主单位是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经核实该公司仅是旅游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没有承接过此项目;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管委会蔡书记经核实后确认:“我们根本没有这项目,你们一定是被骗了,不曾听过福建省昊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好多企业都冒充我们开发单位的项目去投标、竞标。”
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富屯溪(水南桥-东门桥两岸)慢道及景观提升工程仅有三家企业参加竞标,两家竞标企业投标文件造假,很明显这是指定工程标,存在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媒体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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