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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抓包情人男小三后叫来兄弟:别打 先敲诈十万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6-16 15:27:25   作者:gdqy

  男子发现自己包养的情人与其他男人有染,愤怒之余叫来两个兄弟,联手计划敲诈“男小三”1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从检察院获悉,近日,上海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上述三名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徐汇检察院介绍,2017年3月某晚,冯某发短信、打电话给自己包养的情人小马,但始终未收到回复。冯某于是只身前往小马住处。

  到达小马住所,冯某敲了许久门,小马才慢吞吞地出来开门。进屋后,冯某发现房内竟有一名戴眼镜穿牛仔裤的男子,看到两人扭扭捏捏的举止,冯某马上意识到两人有不正当关系。

  在冯某的质问下,小马承认与这个男子发生了性关系,气愤的冯某直接动手打了小马,并强行控制了“男小三”宁某。

  据冯某事后交代,当时他想到这些年在小马身上花销不少,就想从宁某这里要些经济补偿。冯某要了宁某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是否结婚等情况,并打电话叫两个兄弟过来帮忙。冯某向宁某表示可以用钱解决此事,并称如果宁某不给钱就要把事情闹大,不会让其好过。宁某为此心惊胆战,便打电话向朋友求助。

  冯某的兄弟韩某、余某驱车赶到后,将宁某带入车内。冯某用微信指示韩某,不要对宁某动手,可押下宁某的身份证并写下欠款10万元的欠条。韩某、余某在冯某的授意下,翻看宁某的手机等物品,其间还以言语、暴力相威胁。

  根据“男小三”宁某的朋友接到求助电话后,根据宁某发送的定位信息赶到了事发地,并向徐汇公安分局报警。民警随即赶至案发现场将冯某、韩某、余某抓获。

  徐汇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冯某、韩某、余某利用宣扬个人隐私敲诈勒索被害人宁某支付10万元(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三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犯罪,依法对三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