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衢州6月12日电 为了报复情人,浙江淳安县男子郑某以公开裸体视频相要挟,先后从受害人夏某处索要钱财一万余元。2017年6月9日,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郑某与有夫之妇夏某通过微信相识,后双方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夏某通过微信先后发了14段视频给郑某。
后因夏某没有和其老公离婚,郑某心生恨意。为了报复,郑某创建了一个群,在群里发了夏某的裸体视频。后郑某要求夏某给其5万元钱,其才将手机内保存的夏某的不雅视频删除。在郑某的多次要挟下,夏某先后给郑某一万多元钱。
2017年5月8日,郑某在火车站准备到衢州与夏某见面时被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其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差,遂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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