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三个月后,扬州女子小锦发现,丈夫阿川竟有两个合法妻子。更让她没想到的是,知道真相第二天,阿川的另一个妻子就闹上门,而经过民警调查后发现,这其中还隐藏着一个更大的秘密。
交往几个月后
才知丈夫有家室
小锦是个“80后”,两年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小锦认识了男子阿川,阿川比小锦大两岁,外地人。
席间,两人比较聊得来,就互留了联系方式,直到去年年初,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然而,交往几个月后,小锦发现,阿川竟然在老家早已有了家室,且有了孩子。这让她一时难以接受,但阿川解释称,他和妻子感情并不好,正在闹离婚,并保证,他一离婚,就和小锦结婚。
当时,小锦已怀了阿川的孩子,就决定不计前嫌,等他离婚。几个月后,阿川拿着一本离婚证来履行诺言。
在这本离婚证上,印着阿川和前妻的名字和基本情况、盖着当地民政部门的章……小锦看罢,不禁欣喜不已。
婚宴父母未出席
离婚证竟是假证
去年9月,阿川带着离婚证和小锦来到邗江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后小锦家人摆下婚宴,宴请亲友。
可蹊跷的是,出席这场婚宴的只有小锦的家人和亲友,阿川的父母和亲友一个都没来。这让小锦及其家人很不高兴。
对此,阿川解释称,他父母不同意这门亲事,为了防止发生不快,就没有请他们。
考虑到阿川是二婚,小锦也不再多问。原本,她以为,自己忍一忍,这段历经波折的感情就能稳定下来,小两口以后就能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
怎料,今年1月12日晚上,阿川“亮底牌”的一句话,让她的希望彻底破灭。原来,阿川并没有和老家的妻子离婚,那本离婚证是伪造的。
更让小锦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阿川老家的妻子雨薇就带着阿川的母亲等人找上门,双方见面没说几句就发生纠缠,甚至大打出手。小锦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为和“第三者”结婚
他伪造离婚证,被判拘役4个月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至现场,在处理纠纷过程中,民警发现,阿川的行为涉嫌重婚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将阿川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在公安机关,阿川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阿川交代,他和雨薇结婚多年,婚后育有一个孩子,夫妻俩感情一般,在和小锦有了婚外情后,他一直瞒着雨薇,直至去年4月,雨薇在看阿川手机时,看到了小锦发给他的短信。为此,雨薇气愤不已,要和阿川离婚,后在亲友的劝说下,这件事方平息下来。但雨薇余怒未消,把阿川赶出了家门。
阿川离开老家后,随即来到扬州,和小锦一起生活。不久,小锦怀孕,小锦家人催着两人结婚。阿川遂回老家和雨薇商量离婚事宜。没想到,此时,雨薇一改之前的态度,坚决不同意离婚。
一边催着结婚,一边坚决不离,这可愁怀了阿川。思来想去,他想到了一个一举两得的“妙招”——找人伪造一本离婚证。
去年8月的一天,阿川通过网络联系到一个假证贩子,以350元的价格,请对方帮他制作一本“高仿版”的假离婚证,并用这本假离婚证蒙骗了小锦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案发后,涉案假离婚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近日,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川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等, 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4个月。
一个人登记结婚两次
为何没被定重婚罪?
在本案中,阿川已和雨薇登记结婚,又利用假结婚证蒙骗民政局工作人员,和小锦登记结婚,为何没有被认定为重婚罪呢?
对此,承办法官解释,阿川的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重婚罪,属于“牵连犯”,依法应“从一重罪”论处。而我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很显然,在这两罪中,后者属于“重罪”,因此,法院依法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阿川定罪量刑。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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