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有“杀熟”的,赊东西也有“扮熟”的,面对这类人需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6月1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诈骗所得赃款依法予以追缴后返还。
26岁的罗某,因贩毒、抢夺、盗窃“三进宫”,去年9月才刑满释放。无所事事的他又动起了发财致富的歪脑筋。去年9月至11月,被告人罗某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山南新区、凤台县等地区流窜作案,先编造自己是附近商店店员、邻近网吧老板的儿子、隔壁眼镜店老板等身份,经常出入一些超市商店,和店家闲聊套近乎,混个脸熟,再以店内急需、家中有事急需香烟使用,事后结账等理由,甚至还编出父亲出交通事故的谎言,骗取超市、烟酒商店等人员的信任,赊骗中华、金皖等香烟,之后再将骗得的香烟低价卖予回收烟酒礼品的人,所得钱款被其挥霍。经凤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告人罗某共计骗得他人总价12720元的香烟,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11955元。
法官提醒:面对这些“熟悉的陌生人”,广大商家要小心提防,最好当面现金交易,或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不能听信一面之词,有条件的商家可以在店里安装监控,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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