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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上教育信息化项目再遭质疑 标准为谁设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6-08 16:41:13   作者:gdqy

  “电脑评分这次答疑一字未动,录播和一体机参数和评分双控标,有绝对唯一排他性。一、录播产品2个包是北京闻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二、班班通交互一体机2个包为四川長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产品;三、电脑是联想、惠普、戴尔,用评分控了3个牌子。”安徽某公司负责人徐亮反映,安徽省颍上县教育局比上次变本加厉了,肆无忌惮地把他们十数家潜在供应商“挡在门外”。

  5月2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安徽颍上:教育信息化项目招标评分标准遭质疑”》报道了安徽省颍上县教育局招标问题。

  紧接着,5月31日,颍上县教育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颍上县招投标网发布《颍上县教育信息化项目更正公告》(招标编号:YSZGY-CG2017138)。该《公告》将原确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更改,同时,还将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更正为6月15日8时至6月15日9时止,开标时间则改为6月15日 9时整进行开标。

  颍上县招投标网《颍上县教育信息化项目更正公告》截图

  然而,以上《公告》再次招来多位潜在供应商的质疑。安徽盛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盛丰公司)于6月2日向颍上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颍上县财政局、颍上县纪委发去《投诉函》,投诉此次招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被指不合理及涉违法,评分标现明显的偏向性和严重的倾向性

  盛丰公司《投诉函》显示,盛丰公司于5月18日曾依法提出质疑,但在5月31日公示的回复函中,对于该公司的质疑只字未提、一字不改。对此,该公司正式提请针对受到该项目招标不公平待遇的投诉。

  记者在《投诉函》中看到,本项目评分细则项下“技术评审”中将“计算机品牌影响力”列为评分标准,并在其后说明中记载,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所投计算机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进行独立打分: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优的得15-11分,良好的得10-6分,一般的得5-1分(最低得分不少于1分)。

  对此,盛丰公司提出不合理及涉嫌违法。所投计算机品牌、知名度的评分标准究竟是什么指标?若不能进一步载明具体客观的评分标准,投标人将无所适从,且该项规定将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评分过程及结果可能造成评分完全基于评委主观认定而沦为黑箱作业问题;然而,若指明计算机品牌、知名度的具体评分标准,恐怕将导致构成违反《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典型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包括第(三)款规定“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及第(六)款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此外,本项目的上述评分细则并将“市场占有率”列为评分标准之一,除了亦因未列明具体评分标准而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之外,若列明市场占有率的标准时,可能将导致违反《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典型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即“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本项目整体预算14492万元,按照标书要求的价格分来计算,1分=483万元(14492万/30分),这部分评分内容涉及到7245万余元之巨(483万元*15分)。

  按《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为供教师、学生使用的一般电脑产品,上述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并无任何直接关系又有诸多违法疑虑。对此,盛丰公司建议:删除上述关于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的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分细则项下“投标人资信情况及售后服务体系的评审”规定“2、计算机厂商售后服务体系通过4PS五星应用级认证,得1分”。据了解,该认证标准并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更重要的是,目前仅有惠普一家厂商具有该认证,故该评分标准已涉嫌明显违反《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盛丰公司指出,在回复函中列明,惠普、戴尔、IBM均有4PS五星应用认证,请主管部门认真考证,正是惠普、戴尔等代表共同发起成立的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委员会,它只是类似于像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所在的“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等组织一样,怎么能将这样的加分项带入到一个1.5亿的政府采购项目之中?故建议:删除上述计算机厂商服务体系通过4PS认证的评分标准。

  盛丰公司还指出,本项目评分细则项下所有包段的商务评审部分规定“投标报价30分”已经严重违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二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类别采购项目,其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40%”。故建议:增加投标报价得分占比。

  串通围标谋取暴利?

  另一潜在供应商安徽信助视听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信助视听公司)表示,他们公司于6月2日向颍上县教育局发去《质疑函》,质疑此次招标严重违反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招标要求及评分标准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损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信助视听公司的《质疑函》中看到,此次招标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重要响应参数全部指向性(北京文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录播产品,对此项目的硬件要求、软件要求以及设备的外观形态都是指向性内容。

  “在国家大力倡导公平、公正招投标的前提下,还在采用这样明显的指向性内容,视法律于不顾,并具有串通围标谋取暴利的嫌疑。” 信助视听公司称。

  有行业观察人员认为,对于之前被投诉和质疑,教育局表面上进行更正,但其实是“换汤不换药”,评分标准依然是为某供应商私人量身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