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23日讯 5月19日,重庆女孩小黄误将7300元货款通过微信转账给了自己手机联系人中的一个新化客户。意识到打错钱的小黄立刻同对方联系,对方拒绝还钱之后还将她拉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在了红网论坛,在红网网友的倾力帮助下,5月22日下午,对方将7300元钱如数退还。
今年四月份才开始工作的小黄还是公司的实习生,这7300元是准备转给同事的货款。“发现钱转错之后我马上就和他联系了,他是公司之前的客户,姓刘。我能找到他的电话号码也知道他是湖南娄底新化人,刚开始他还同意把钱还给我,后来就不理我了。联系了三次,还把我拉黑”。“老板说对方要是不退钱,我就要自己赔这笔货款,但是我刚工作,7300元是我三个月的工资。也不敢对家人说这件事,怕他们骂我一无是处。”
“在红网论坛发帖后,红网娄底论坛的网友“lz8840”联系了我,在他的影响扩散下,22日下午,刘先生主动联系了我,分两次将7300元钱还回来了。谢谢红网,谢谢湖南的好心人,也感谢刘先生最后将钱还给了我。这也是我职业生涯中的一个教训,今后不会再犯这样是错误了。”
帖子在红网论坛引发了网友的高度关注,大家纷纷为小黄姑娘出主意,也喊话刘先生把这笔不属于自己的钱还回去。“我是见不得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被人欺负,在红网上看到这个帖子,就和她联系了。也通过自己的关系找到了新化刘先生。刘先生身边的朋友通过红网也知道了这个消息,也了解到如果不还钱的话就已经涉嫌不当得利。小黄姑娘在红网发帖的18个小时之后,他终于把钱还了回去,算是知错就改,也没给我们新化人丢脸。”红网网友“lz8840”对记者说“把货款追回去之后,小姑娘给我留言,说她晚上一蹦一跳地回家了,我就觉得很欣慰。”
律师提醒,刘先生在明知小黄是转错账,接收钱后如果拒不返还,就属于不当得利,涉及金额较大的话,还可能构成非法侵占刑事犯罪。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如果发现微信转账有误,事主应该及时联系对方,说明情况,要求对方退还,对方有返还义务。微信朋友圈多数都是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一般情况下问题能够得到顺利解决。如果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以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对方。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事主所在地的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因此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另外,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微信转账记录和银行卡明细,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完整,事主可轻松胜诉,追回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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