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3日讯 据荔城检察报道,42岁的黄阿姨在公交上邂逅90后年轻帅小伙,双方一见钟情,互留电话并发展为情侣关系……
后来黄阿姨发现对方居然是“瘾君子”。被这段忘年之交冲昏了头脑的黄阿姨,为了挽留这段感情……
竟然先后七次容留小伙子在自己的出租房内吸毒。其中两次还是黄阿姨用自己购买的冰毒与男朋友分享。
时间一长,房东陈女士发现有些不对劲,就跟阿姨说不要带陌生人回来,黄阿姨居然谎称男朋友是自己儿子,陈女士便不再多说。
2016年10月,警方根据周边群众的举报,一举抓获涉毒人员黄阿姨及其男友。
2017年3月10日,黄阿姨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为了挽留感情就能去犯罪吗?
荔检君,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呢?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该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应吸毒者的要求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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