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盐个别批次产生异味原因确认
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由于盐矿在沉积过程中,盐湖中有机物氧化分解中有一部分残留的有机物,由于分布少量且随机状态,异味源不固定而造成所产少部分食盐时有时无的臭味逸散,虽含量极微(8~30ppm)但仍然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但因这些有机物成分构成特点,以及它们含量低微,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经过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对样品的感官、白度、粒度,硫酸根、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碘强化剂、砷、铅、总汞、镉、钡、亚铁氰化钾全部四个样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达到合格,两个样品感官指标的异味不合格。
目前针对异味去除问题,是可以通过企业技术改造解决的。
有关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于2017年3月21日指派生产技术处、局属盐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有关人员与平顶山市盐业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对该制盐企业现场调查并与该企业领导和技术人员座谈,分析查找了异味产生的原因,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尽早消除异味及社会不良影响。同时调查组又对该生产企业库存产品及零售超市待销此类商品进行现场取样检测。
3月21日已经对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库存,责令当地食盐监管部门和该制盐企业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库存食盐就地封存,停止食盐生产。
7000吨食盐进行召回
对河南省三家生产企业都派出工作组,停止食盐生产,封存食盐生产设备,对库存食盐不允许再销售;对发现的已经销售出去的问题食盐,要求各经销单位立即全部下架,并责令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省内外7000吨食盐进行召回,10日内完成。对另外两家生产企业的盐产品,凡是有客户反映异味问题的,一律马上派人解决,解决方式是:先下架,再检测是不是合格,凡是不合格的一律召回,力争把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企业食盐生产许可证被暂扣
对三家生产企业(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协工商部门)进行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对三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后,需要国家权威检测单位查证去除异味工艺有效运转产品合格后方可开展食盐生产经营业务。
责成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驻平顶山调拨站加强省盐产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质量标准,确保不合格食盐不出厂、不出库、不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