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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桥镇无手续强拆被指违法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4-20 13:33:27   作者:gdqy

  “明显的违法,没有任何法律文书、拆迁手续,也没有任何司法部门在场,厂子的销售部、财务部、会议室就瞬间被强拆了”“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政府一再声称不会强拆,然而就在4月18日早上8点,该镇政府一唐姓副镇长带领三岔港村书记、村长等人,对杰森进行了强拆”上海杰森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刘先生说,

  “期待上海市政府能够及早督促高桥镇政府尽快回到法律解决拆迁纠纷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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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民警称没有手续不行 镇长称吃糖还是吃棒子

  2017年4月18日上午8时许,一群身着“特保”黑衣的不明身份人员,在高桥镇镇政府唐副镇长的带领下,冲入上海杰森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森”)厂区,两人一组,贴身控制厂区人员,将其控制在厂区外面,强行拆除了厂区内一栋两层办公楼。

  据上海杰森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刘先生介绍:

  在强拆现场,杰森总经理刘妙福无奈之下拨通110报案。

  110民警抵达现场后询问三岔港村村支部书记陈玉峰。

  110民警:“你们强制拆除有没有行政手续?”

  陈玉峰:“没有。”

  110民警:“没有手续,为什么强拆?”

  陈玉峰:“我们拆违章,镇里也都知道,五违整治。”

  110民警:“拆违章就是行政行为,没有手续怎么行?”

  陈玉峰:“我们房子是租给他们的,我说租赁到期了,他们说租赁没到期。那我们自己拆自己的房子,不可以啊?”

  110民警:“那这就是你们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警察不介入。双方注意克制,各自取证,走法院程序,不要出现现场冲突。”

  然而,这群人无视公安民警警告,依然我行我素,继续进行强拆。

  令刘先生纳闷的是,这些人为什么敢如此肆意妄为?

  这时唐副镇长挥手把杰森厂长兼总经理刘先生叫了过去,问到,“还记得我是怎么跟你说的吗?”

  刘先生说道,“记得。”

  你说的是:“跟政府打交道,听话给糖吃,不听话就给棒子吃。”

  唐副镇长指着现场说:“记得就好。当年我在合庆镇,在其它地方拆掉过多少厂子,比你这里大的多的是,一次108亩,怎么样?还不是被拆掉了嘛!”

  请问这位镇政府的领导,何为糖?何为棒子?如此言论是否适合担任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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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副镇长的一番话让刘先生恍然大悟,原来这些人敢如此肆无忌惮的进行强拆,就是高桥镇政府在进行强拆!

  镇政府自称“村民自治行为”是谎话

  之前,刘先生得知高桥镇三岔港村委会要对其企业进行强拆的时候,在4月17日下午5点,特意委派公司代理律师到高桥镇镇政府反映情况:三岔港村委会不具备强拆主体资格,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希望镇政府制止该村委会的违法行为。

  然而高桥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某非常轻松地说,“这事我知道。这是三岔港村的村民自治行为,拆除行为与政府无关。如果发生冲突,你们双方各自采取保护措施,维护各自利益。”

  那强拆镇政府究竟是否知晓呢?

  杰森代理律师称,三岔港村委会支部书记陈玉峰告诉他:“强行拆除是领导的意思,我们不得不办,我们走的是‘五违整治’路径,是政府一号工程,镇里已经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拆是必然的结果。”

  那究竟是镇长说的是真话还是村委会书记说的是真话呢?

  “4月18日的在高桥镇政府唐副镇长的带领下的强拆就戳穿了镇领导的“村民自治行为”,实际强拆就是政府行为,是打着村委会名义的政府强拆,是典型的违法行为,现在我国唯一合法的强制拆迁方式只有司法强拆,未经法院裁决做出的强行拆迁均为非法拆迁,都是违法行为。”杰森代理律师称

  黄镇长告诉杰森代理律师:“杰森七年的征迁工作做不下来,这里面一定是有问题,我们就是要‘以拆促谈’,和你们再谈不下来,我们就按‘五违整治’推进工作。”

  七年征迁漫漫路,维权无望遭强拆

  2002年4月,杰森租赁了三岔港村约20余亩土地及厂房(即,现在的被强拆的草高路便道128号厂区),先后投资数千万元,购置了年产1.5万吨多功能白油生产项目设备,新建工厂。

  2010年,杰森接到三岔港村村委会通知,工厂厂区被划入市政动迁范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沪浦府土【2009】148号《关于批准浦东三岔港地区港池地块土地前期开发项目供应土地的通知》等系列文件。]。

  2011年6月7日杰森向三岔港村村委会递交书面文件,明确表示积极配合动迁工作,并就动迁的相关摸底、评估和准备工作安排了计划时间表。

  2011年4月12日,上海浦东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国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赴高桥镇三岔港村村民委员会(上海杰森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实地进行了房屋动迁补偿估价,并出具沪国衡房地估字(2011)第D009-3号评估草稿,评估草稿中确定的赔偿金额是五百多万元。

  杰森认为,这次评估的评估原则适用错误,估价结果严重偏离公允价值。后经与相关征迁机构反映和沟通,形成以下共识评估原则:杰森年产1.5万吨多功能白油生产项目设备为全封闭设计的连体连续不可搬迁设备,拆除后无法继续使用。因此,评估原则应当以“不可搬迁设备的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的估价”为准[ 2014年4月16日,上海杰森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东方公证处委派公证员,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三岔港草高便道128号,上海杰森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实地核验,实施证据保全,并出具【2014】沪东证经字第5586号公证书。

  但达成这一共识后,迟迟未见评估公司重新开展评估,征迁工作也不再继续推进,杰森征迁一事就被无限期搁置了。

  2012年5月10日,杰森根据2012年4月8日高桥镇镇政府和三岔港村有关动迁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向上海市两岸办公室递交申请报告,再次明确表示同意动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