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4月19日电 江西龙南一男子40岁未结婚,其哥哥为其介绍女朋友时,其认为哥哥介绍的女孩子是精神病人,怒将哥哥打伤。日前,由江西龙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故意伤害案,法院一审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8日晚上,在龙南县某镇某村被告人赖某炎家中,赖某炎与其哥哥赖某森谈论为赖某炎介绍女朋友时,赖某炎认为哥哥赖某森为其介绍的女朋友是精神病人,与其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赖某炎从自家卧室拿出一把银灰色西瓜刀,将赖某森多处砍伤。经鉴定,徐观森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定,被告人赖某炎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定于其获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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