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钻“季节性缺血”空子
45岁的女被告人周清,小学文化程度,与同样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31岁男被告人赵源,两人系远房姐弟关系,均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
昨日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审理,两名嫌疑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两人在法庭上辩称,不知道组织卖血这种行为违法。周清供述,他为弟弟赵源干活,此前赵源因为在医院跟别人抢地盘而获刑。
周清说,自己曾经在某医院当过护工,在平时工作中,了解到医院有时会存在严重的季节性缺血,在此期间,医院一般不提供血源,需要输血的病患则需要自己寻找血源。出于种种原因,有些病患家属不愿意献自己的血,他们更愿意出钱买血。
发现这个“商机”后,周清又得知自己的亲戚赵源在北京组织卖血,遂辞去工作,找到赵源,两人合伙进行非法组织卖血活动。
400毫升血液叫价1000元以上
周清利用自己对医院熟悉的便利条件,在医院血液中心附近给医患及患者家属发放小卡片,小卡片上印有卖血信息。这个卖血团伙为血液明码标价,每400毫升血液1000元至1500元不等,找到买家后周清会了解买方对血液的具体需求,随后联系赵源。赵源经常在朝阳区飘亮广场献血站附近活动,他组织、安排手下人员联系卖血人员,手下与卖血人员就价格谈妥后,会嘱咐卖血人员如何应对医生的询问。此外,这个组织还有放风人员,防范警方的抓捕。
卖血人员如果出售400毫升血液,一般会得到400元左右,占赵源团伙卖血收入的30%左右,剩余70%左右的资金赵源会进行分配,该组织的各个环节人员都要抽取现金提成。
两人均因非法组织卖血获刑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周清伙同赵源于2016年12月,在本市朝阳区阳光飘亮广场、解放军306医院二层血液中心通道处,通过王某等人,非法组织金某等人进行卖血活动。被告人周清、赵源后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清、赵源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组织卖血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赵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最后阶段,两名被告都表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昨天此案当庭宣判,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判处赵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000元,判处周清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宣判后,赵源表示不上诉,周清则表示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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