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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一场速战速决的耕地保卫战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4-18 12:56:55   作者:gdqy

  《法律与生活》杂志记者/郑荣昌 张翼羽

  新乡市原阳县是河南省首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以出产原阳大米(号称“中国第一米”)闻名于世。最近,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又以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占用耕地案,展示了该县政通人和的不凡风貌。

  一封举报信

  2017年3月25日,本刊记者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是原阳县靳堂乡大石佛村村民。在个别官员的庇护下,我村村委会主任毛某某与他人合谋,未经政府审批建设大型拌合站(土建项目已经基本完成),毁坏基本农田约20亩。毁坏的农田位于310省道原阳大石佛超限检查站南100米,原本与周边近千亩基本农田相连,是一片沃土,而且有政府部门的‘土地整理’标记。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或非农业建设,破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一般耕地10亩以上,就可以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毛某某等人与建设单位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从今年2月开始,我们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都遭到排斥。不得已,我们只好向媒体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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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着“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拌合站指示牌

  对于拌合站一词,本刊记者从“百度百科”上了解到,拌合站(又称拌和站)是工业建设中用于土建搅拌施工等大型机械的统称,用于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广场、机场的基层稳定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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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建起的拌合站以及周围景象

  一封采访函

  本刊记者收到上述情况反映并进行外围调查后,于2017年3月30日通过编辑部给原阳县县委宣传部寄出一封采访函,其内容如下——

  “近接原阳县靳堂乡大石佛村村民的匿名举报信,反映村委会主任毛某某将自己的承包地(据称属于基本农田)租给G327封丘县城至原阳段改建工程FY3合同段中标单位——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大型拌合站。

  该地位于310省道原阳大石佛超限检查站南100米处,有政府制作的‘土地整理’标识。目前,该地已被围成一个院子,院子门口写有‘G327封丘县城至原阳段改建工程FY3合同段水稳碎石拌合站’的字样,院内初步建起巨大的貌似厂房的建筑物。

  据了解,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是外地一家民营企业,今年3月因在江西涉嫌串通围标遭通报。出租该地的村委会主任毛某某原为原阳县蒋庄乡土地管理所所长,2005年因为制售假土地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我们计划近期到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等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即1.该地是不是耕地,是一般耕地还是基本农田;2.用该地建设拌合站需要履行什么手续,是否履行了这些手续。”

  意外的结果

  2017年4月10日,本刊记者给原阳县县委宣传部外宣处和主任打电话,告知将于4月14日前往该县采访。和主任说,14日他不在原阳县,但会有人接待。他还说,了解过本刊记者欲了解的情况,有关部门告诉他,是临时占用这块耕地建拌合站,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

  4月13日,本刊记者来到原阳县再次进行采访。次日上午,本刊记者来到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令本刊记者感到意外而又欣慰的是,事先已获知记者来意并已向局长汇报过的薛主任一见到记者就说,举报信反映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拌合站的情况属实,当事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临时手续也没有办理。本案已被该局以及新乡市国土局列为违法用地大案。随之,他将记者引到该局监察股。

  在监察股,一位姓杨的股长重复了薛主任介绍的情况后,还谈道两个情况:1.该部门已经责令建设单位将拌合站拆除;2.该部门已经建议乡纪委处分违法租地的村委会主任毛某某。